文章详情

购买二手房:哪些人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就有可能听说过优先购买权这一个词语,但是对于优先购买权大多数购房者的理解都是承租人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至于其它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并不了解,那么什么是优先购买权?哪些人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房主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必须要通知的人就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如果这个人同意购买就必须把房屋先卖给这个人,在房主出售房屋给第三人的时候,这个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主要就是指当原房主要将房屋出售的时候,特定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

哪些人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原产权单位

有些房屋是单位所发放的福利房,即便是职工已经居住了一段时间,但是这种房屋一般是不允许出售的,虽然有可以出售的,但是在出售的时候也需要经过原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这样才可以进行出售,不然的话原单位市场有优先购买权的。

2、公有旧房原住户

共有旧房就是原来购买的就是旧房,后房主又打算卖掉,这时原来的房主就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原来的房主打算购买房子的话,就要优先卖给原来的房主,原来的房主放弃优先购买权,就可以卖给其他人了。

3、房屋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是拥有房屋产权的人,也是享受房屋权利及承担义务的人,虽然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出售共有房屋,但是需要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在同等条件下,房屋产权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房屋承租人

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房主在出售的时候应该提前通知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是享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房主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没有通知承租人的话,此时即便房主和第三人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该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是: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2、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如下: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有无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

2、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后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以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的,因此,在其他人尚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之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都可以得到支持;

3、房屋在租赁期间被拍卖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总之,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有共有、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及合伙等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的一项权利,对于这项权利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由于购买二手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购房者需要对于二手房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解,有些房屋是存在优先购买权的,但是真正了解过优先购买权的人却很少,甚至有很多购房者对于优先购买权也并不了解,那么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我们这里所说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是指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房屋的时候,相关人员依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他人一步购买该房屋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

承租人就是指针在租赁房子的人,根据法律中规定房屋的承租人对于房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房主打算出售房屋的话,房主必须要提前通知承租人,了解清楚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房屋的意向,如果没有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那么房主与第三人之间的购买合同则是无效的,因为只有在承租人放弃这所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时,房主才能把房屋卖给其他人。

2、房屋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对于房屋也是有优先购买权利的,很多房屋都是存在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其中一人有出售房屋打算的话,必须要征求房屋共有人的同意才可以出售房屋,要不然是不可能进行房屋交易的,同时房屋在出售的时候,房屋共有人也有优先购买权利。

3、旧房原户主

如果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后打算把房屋卖掉的话,这是原来的房主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如果原来的房主正打算购买房屋,购房者就可以优先把房屋卖给原来的房主,如果原来的房主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话,该房屋就可以卖给其他人了。

4、原产权单位

有一部分人居住的房子是单位分发的福利房,这种房子一般是允许居住不允许出售的,还有一种是可以出售的。如果想要进行出售就必须要经过原单位的同意,并开出证明,只有这样才可以出售。

关于优先购买权是什么,以及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内容,对于房屋来说,在法律规定上是比较严格的,所以不管是想要出售房屋还是想要购买房屋买卖,双方都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进行买卖手续。而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是正在出租的房屋,那么首先需要拿到房屋承租人放弃购买房屋的证明。

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优先购买权即先买权,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有: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能优先购买房产。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是购买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二手房交易同样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先于他人购买某项特定财产的权利。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共有人在共有财产被转让时,就可以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作为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具有法定性和物权性。

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目的价值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秩序价值,优先购买权设定的基础和前提是先买权人已先于买卖关系而存在于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中。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维护经济生活秩序,立法者确立优先购买权。

2、效率价值,优先购买权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物资财富的经济效益,以做到物尽其用。自由和效率是私法上的两个原则,但他们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促进的。

3、公平价值,法律制度的内在理念之一是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产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因为很多房子在出售之前,房主都不愿将房子空置太长的时间,就会把房子出租出去。购房者如果遇到还在出租中的房子时,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的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

有的朋友考虑到自己的购房能力有限,就会和自己身边的朋友合伙买房子,因此就有了产权共有人这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的产权人在进行 房产 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办理过户,都必须提供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3、原产权单位优先购买权

在以前,房产开发的形式还是比较多的,有些房子是属于公司集资修建,分配给员工的,这种房子的产权通常情况是属于公司的。如果 二手房 的原产权属于单位的话,交易过程中就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且出具相关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翡丽云庭

在售

参考价格: 参考起价 17800 元/㎡

楼盘 地址: 泰山北路东侧、规划静海路南侧

楼盘电话: 44008190093 转 940

什么情况下租房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hlawzx.com/laws/1228.html
相关推荐

王熙 律师

主任律师

立即咨询
Lomu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文章

443

收藏

323

人气

1941

粉丝

822

五年债权,三月跟进,五天和解,半月回款

王熙 律师

2022/11/30 19:08:16

立即咨询

从北京到重庆,再至韶山,载着满满的卷宗,心怀对法律的热爱,携着委托人的期许,我们的脚步一刻都不曾停歇,律师用实际行动回馈每一位委托人,这就是最好的告白!

王熙 律师

2022/11/29 18:21:05

立即咨询

今天是收获锦旗的好日子💐💐💐

王熙 律师

2023/8/22 12:04:10

立即咨询

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成功案例,你是否也希望争取更多权益呢?我们永远在你身边。

王熙 律师

2023/9/11 18:01:10

立即咨询

🚩天用律所锦旗🚩 19天达成和解,一次性解决三方纠纷, 让委托人无后顾之忧,彰显专业与速度。 委托人特别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王熙 律师

2022/12/9 17:08:24

立即咨询

外出办案遇到的美景🤗

王熙 律师

2023/4/12 10:57:27

立即咨询

你好,九月

王熙 律师

2023/9/1 7:09:38

立即咨询

技术驱动法律,互联网+门店 “云律所”模式

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咨询我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