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是合同纠纷吗
承揽关系是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为: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承揽关系的主要特征如下:
1、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
2、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但这个工作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却是不存在的,而是要通过承揽人的承揽行为来完成;
3、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劳力为定作方完成工作,并承担工作不能完成的风险责任。
综合上述,承揽关系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属于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劳务合同纠纷和承揽合同纠纷的区别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下:,1.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揽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实现化,劳务仅为一种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过程;劳务合同只关注提供的劳务行为本身,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务的过程即是求合同利益实现的过程。,2.承揽人请求工作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或基础是承揽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只有提供劳务的事实行还不能请求劳动报酬,如果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约定,承揽方还可追究定作人的违约责任;与承揽合同报酬的债权请求权不同的是,劳务合同的劳务提供者只要依约提供劳务了,即可享有请求支付报酬的债权请求权,劳务有无结果不影响报酬请求权。,3.承揽人提供劳务的性质是具有独立性,具体分为工作上的独立和人格上的独立。,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纠纷管辖,由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承揽合同的特征如下:,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4.承担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纠纷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区别
法律主观:
一、 承揽合同 与装饰装修合同区别
在传统民法中, 建设工程合同 中的装饰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部分。但两种合同还是存在区别的。
承揽合同与装修装饰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装修装饰合同一般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 、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
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 、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 、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 、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 、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三、什么是装饰装修合同
装饰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综上所述,装饰装修合同倾向于建设工程合同,必须是具有一定资质的主体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基于承揽合同发生的纠纷。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纠纷时,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以协商、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纠纷审理要点
承揽合同纠纷审理要点如下:
1、承揽合同纠纷之下有七个子案由。分别为:加工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修理合同纠纷,复制合同纠纷,测试合同纠纷,检验合同纠纷,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
2、承揽合同的重要特点。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有形物,也可以是无形物,通常属于非标产品;其以完成特定工作成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从属义务;承揽人不得随意将其工作转交他人完成;
3、可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形。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未经定作人同意,定作人也可解除合同;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4、损害赔偿的不同情形。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承揽合同的非要式性。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微信下单或采购单等形式达成的事实合同关系,也有法律效力;
6、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的留置权优先于在该留置物上同时设定的抵押权或质权。无约定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权人60日以上的履行期限,鲜活易腐的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7、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可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8、定作物质量鉴定相关要点。只有在根据承揽合同约定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才会启动。是否启动鉴定由法官根据案件事实确定。鉴定申请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提出。
如何索要劳动赔偿:
1、双方协商。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2、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3、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实现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保障劳动者享有基本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什么叫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发生的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共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承揽合同纠纷是侵权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侵权。也即,侵权不调整合同关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