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的“行”读xing还是hang
读作:há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
行纪合同的特点: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扩展资料
行纪与代理的区别有两点:
1、经委托人同意,或双方事先约定,经纪机构可以以低于(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卖出),并因此而增加报酬;
2、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经纪机构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从形式上看,行纪与自营很相似,但是除经纪机构自己买受委托物的情况外,大多数情况下经纪机构都并未取得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他是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进行活动。
从事行纪活动的经纪人员拥有的权力较大,承担的责任也较重。在通常情况下,经纪机构与委托人之间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纪合同
什么是行纪?代理与行纪有什么区别?
一、行纪(háng jì)是指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从事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收取报酬的营业行为。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通常有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行纪人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较重。
中国古代“邸店”、“牙行”所从事的寄售业务,本质上亦属行纪。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行纪制度源自罗马法,旧时又有固有行纪与非固有行纪之分。
二、代理与行纪的区别:
1、名义不同
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责任不同
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
3、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