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若出现法定过错情形,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的,即使具备以上条件,用人单位依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条件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什么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的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以下情形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以上情形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满足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为什么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不可解除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之下,劳动者是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所以不能够解除,比如说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内发生一些伤害的话,在这段时间需要治疗,并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还需要对他们进行一定费用方面的支出。
一、员工劳动合同不可解除是什么原因?
员工劳动合同不可解除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之下,劳动者是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所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主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的义务作出的约定,其履行也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也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的,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解除即具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尚未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也不再对当事人发生法律保护的约束力。而对于劳动合同中已经履行完毕的内容,不存在合同解除的问题。当事人双方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我们国家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一个权益,而且在相关的合同法律当中都可以看得出来是倾斜于保护劳动者的,但同时也需要明白的是,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这样的一种方式的话,对于用人单位也非常的不公平。
四种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四种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其他。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额限制,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或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个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