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签合同有责任吗
帮别人签合同是否有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代签合同如果是在被委托代理的情形下签订的,被代理人是有责任的;
2、如果代签人是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形下签订的,被代理人也未对其代签行为追认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3、另一方当事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有权利签订合同的,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责任。
合同代签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以及订立合同所需的其他材料。代签合同一般必须具备授权委托书,并写明代理权限、代理范围等事项。
签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1、签约对象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2、注意合同名称和内容是否一致;
3、注意列明合同标的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4、注意明确约定违约金及其计算方法;
5、注意用词严谨,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7、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综上所述,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签合同出了问题谁承担
代签合同出了问题,责任的承担有以下情形:
1、代签合同有被代理人的合法授权或者被代理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2、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代签合同的法律责任由代理人自己承担。
具体分析如下:
一、被代理人承担代签合同的责任
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据此,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之内代签合同,出了问题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代理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
二、代理人承担代签合同的责任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代签合同,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
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签人属于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代签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签合同有效的三个条件:
1、代签人和合同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代签人依法获得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
3、以及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合法、遵守公序良俗的。
综上所述,代签人在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在代理权限内的,合同出了问题也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如果代签人未经过被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出现问题,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由代签人承担相关责任。如果代签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签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签协议的风险谁承担
一、代人签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人签字如果是受人委托的,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是没有代理权签订合同的,要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有效的条件有以下几类: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
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