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还有没有效
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同时,行为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属于法定解除事由之一。
公司注销后原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
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只能说在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
只要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被注销,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在注销的时候公司已经被注销,那么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存在的。公司在被注销之前,理应对于一切债权债务包括员工工资进行清算,而清算的工作之一是合同的清理。既然公司已经合法注销,那么其合同清理工作也应当完毕。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合同的生效条件为以下几点:
1、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要真实;
3、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法人已经不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所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扩展资料: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自然人签订合同,
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但有如下例外:
1、可独立签订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3、可独立签订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游园场所;
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如学费、旅费等由法定代理人预定使用目的的财产和处分;
5、其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按照我国原来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法人签订合同严格地受其宗旨、目的、章程及经营范围的制约,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无效。这种做法受到了学说的批评,现已有所发展。
具体案例:
安徽蓝天领航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2日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刊登公告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2019年1月28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原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拟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公告,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安徽蓝天领航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上述法定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九条“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本章规定”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分支机构由其法人企业组织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安徽这15户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并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