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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步骤/方法

性质不同

1、劳动合同性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派遣合同性质: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特征不同

1、劳动合同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劳动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双方都具有支配与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没有人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也没有人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的客体是统一的,即劳动行为。

2、派遣合同特征: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清单转入各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

(3)甲方应详细说明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情况,乙方按甲方转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全额支付。

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期限不足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期限不足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

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合同性质不同,派遣合同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当事人不同,派遣合同有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只有两方。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而一般的正式合同只涉及到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约定的期限最少不得低于两年,之后虽然派遣工是到实际的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工资福利、社保等等其实都还是由用人单位提供保障,并且需要按月来支付派遣工的劳动报酬。就算是在没有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向派遣工支付劳动报酬。

怎么区分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分如下:

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等内容的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其内容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具体的劳动者给用工单位等;

2、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而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合同则是两个单位之间就派遣用工所签订,他们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一般的合同关系;

3、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身份上有隶属和管理的关系,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需服从管理。而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完全是平等的关系,不存在谁隶属于谁,谁管理谁;

4、在劳动合同中,是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合同中,实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派遣用工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5、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而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得低于两年。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以下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形成劳动关系,在身份上属于隶属和管理的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属于合同关系期限不得低于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

7、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个月内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计发,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无工资期间按照最低工资计发。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是两年以上的固定劳动合同,所以遇到签订时间不确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一定要及时解决,而且劳务派遣两次过后,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再是劳务派遣合同。

二、如何订立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主体和内容。

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自诞生以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多数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都不规范,往往只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和费用,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则涉及不多,因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被看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事,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情况下,许多条款的约定往往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暗箱操作,被派遣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不知双方所约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规范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该条的含义有二:一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往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大多是在这个问题上做手脚,现在有了法律的规定,将堵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手脚的这一渠道,使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和明确。

结合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但实际劳动者却是在用工单位工作。而此合同也有最低的期限要求,双方约定的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至少应该是2年。若是签订一般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并没有限制,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合同期限。

劳务和派遣有啥区别

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

1、劳务输出分为国际劳务输出和国内劳务输出,劳务派遣是劳务输出的一种;劳务输出的本质是劳动力转移,也就是把劳动力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

2、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一组合同。其中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2、合同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派遣合同之间的区别有:

1、合同性质不同。派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派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派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派遣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派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有何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有六个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

2、合同目的不同;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5、法律调整不同;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务派遣合同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合同辞退,是否有补偿看辞退原因。劳务派遣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被派遣劳动者因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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