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写工资吗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不写工资不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写工资,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定要写工资吗
法律主观:
工资是劳动合同内的重要条款,必须要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应当进行赔偿。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没有具体写明工资金额合法吗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没有具体写明工资金额,是不合法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当事人必须约定明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里面不写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上不写工资不合法,具体的原因如下:
1、因为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薪酬工资,薪酬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
3、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不写薪资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劳动合同中要包含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员工劳动合同要写明工资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
员工劳动合同必须要写明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要写清楚工资吗
劳动合同上对于工资当然是必须要写清楚的。有关自己的条约都要写清楚‘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缺乏生效要件。
如果劳动合同上只约定了试用期的工资,那不排除公司以后真的是有可能就按照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给职工发放的,而《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关于工资引发的争议是根据劳动合同上的约定为准的,因此,一定要求把转正工资写清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