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主张发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有销售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有关证据,确定销售合同是否成立。对账确认书、债权确认书等信件、凭证未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一方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
如果结算清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对结算清单进行确认的,结算清单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委托方不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需要说明的一点这里的双方必须是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效力。
但其只能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同时需要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如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结算清单格式是什么
结算清单格式是书写结算清单时所应该遵循的规范。
结算清单格式内容具体包括:姓名、部门、岗位、工号、入司时间、离司时间、结算原因、工资结算日期、出勤天数、应发项目、应扣项目,职级工资、考核奖金等内容最终结算处实发的合计金额。
在表格的末尾处还需要附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总经理科的审核说明,最后需要签上本人的手写签名和填写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手写工程结算清单怎么写
先写标题,然后写内容。手写工程结算清单进行书写的时候,首先手写工程结算清单的标题例如有限公司工人结算单,然后再书写手写工程结算清单的施工单位和施工日期、分项工程内容、序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金额、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统计员和预算员签字等。这样可以让证明的内容更丰富。
手写结算单双方没有签字的判决书
手写结算单双方没有签字的判决书法院可能也会认可此份证据。工程结算单一般要双方签字才有效到了法庭上,一方否认的话,法院一般不会采纳。手写结算单即时没有签字,如有证据证明双方实际上是照结算单来进行结算支付,则也可视为有效。
工程款审核一定要手写吗?
一定要。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是对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合理性和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工程款审核一定要手写,工程价款结算有各种不同方式,一般有:旬末预支、月终结算;月初预支、月终结算;分次预支、竣工结算;按月结算或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等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要注意结合被审计单位所采用的结算方式来进行审计。
工程运费结算单手写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
结算单属于书证,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经过受案机关查证与原件相符,方可以成为证据。如无法查证的,不能作为证据。
一、《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及证据条件: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民诉法》对书证的规定: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结算单的法律效力
一、结算清单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结算清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对结算清单进行确认的,结算清单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单的作用是施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的,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对工程结算的确认,委托方应该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委托方不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需要说明的一点这里的双方必须是工程双方有法定权限的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结算单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盖章,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结算单的效力。
但其只能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同时需要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如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
二、结算清单格式是什么
结算清单格式是书写结算清单时所应该遵循的规范。
结算清单格式内容具体包括:姓名、部门、岗位、工号、入司时间、离司时间、结算原因、工资结算日期、出勤天数、应发项目、应扣项目,职级工资、考核奖金等内容最终结算处实发的合计金额。
在表格的末尾处还需要附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总经理科的审核说明,最后需要签上本人的手写签名和填写日期。
三、结算单能当欠条吗
结算余额的欠条,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能打官司。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