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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和合同专用章

法律主观:

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只要是真实的。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 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 合同生效 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二、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 1、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 营业执照 副本,法人 身份证 ,公章 2、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 代理 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 支票 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第一,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第二,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第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第四,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第五,刻制不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合同上盖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一样吗

合同上盖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一样。 公章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而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公章是公司用于处理公司一切事务的印章,而合同专用章属于公章的一种,是用于合同的签订的,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因此在合同上盖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一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有合同效力吗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在合同效力方面,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

合同上盖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一样吗

法律分析:一样。从法律上说,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章是公司用于处理公司一切事务的印章,而合同专用章属于公章的一种,是用于合同的签订的,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因此在合同上盖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有什么区别?

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印章,都为专用章。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盖在合同上,盖在合同以外的公文上无效。公章用于单位的公文,公章使用范围有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等,使用范围广泛。这就是公章与合同章的大概区别。

法律分析

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

1、使用含义不同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2、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3、管理部门不同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

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合同上盖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是否一样

法律分析:合同上盖公章和盖合同专用章,是不一样的。公章和合同章虽然都是在订立合同时使用,但是公章能表明公司的合同主体资格,可以单独用来订立合同,而合同章一般需要和公章共同使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法律主观:

区别有: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比如行政部;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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