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财务章可以吗
合同盖财务章不可以。
合同上一般不能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等,而签订合同时需要的是合同章或者公章,来表明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所以签合同时需使用合同章或者公章。
要清楚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区别。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
劳动合同盖财务章效力待定。公司应当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主要有三方面:
1、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是法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司的公章、合同章;
2、如果法人代表授权别人进行签字或盖章,也是有效的;
3、财务章是财务专用,不能代表公章,所以需要单位追认才有效。
综上所述,合同盖财务章不可以,签合同时需使用合同章或者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财务章签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无效。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 发票专用章 的除外)等合同事务,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公章是代表公司的.比如公司下发内部文件.章程,或报出的报表等都要盖公章.合同章是与别人(个人或单位等)签合同时盖的章.公章具有最大的权力,公章可代替合同章(但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的作用)。财务章可代替发票专用章(但发票专用章不可代替财务章)。公章与财务章互不可代替。所以,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 合同专用章 ,而不能仅盖财产章或者发票章。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 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