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会被认定为预付款。
2、性质不同。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成立和合同履行的担保性质。
3、数额限制不同。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根据担保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的数额同样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限制。
4、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和《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其法律后果主要有: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订金在一般情况下被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交购房定金前你考虑过这些问题吗?
1、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是完全不同的两笔费用,但很多购房者都不清楚两者的区别,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也就是说订金只是购房者预付的一笔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当买家反悔不想买房了,订金是可以退回的,相同的如果卖家不履行约定,卖家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订金的发音相同,很多人就把这两个混淆了,买房之前自己最好再确认一下这两者的含义。
2、检查个人信贷资料。
有时候发生退购房定金的纠纷并不是因为买卖双方故意违约,而是一些其他的原因。现在大多数的人买房子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申请银行贷款的。如果因贷款没能批下来导致无法购房,虽然不是购房者故意违约,但是卖家是不会为你负责的,如果你已经交了购房定金,那么你是无权要求返还这笔钱的。
3、了解项目背景。
有的开发商在还没拿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预售房屋了,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购买了的房屋,就很有可能是违规建筑,或者是今后办理不了房产证。所以购房者在交购房定金之前一定要从多方面、多渠道了解一下项目背景,确定此项目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合规合法修建的,再考虑买房子的事情。
合同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法律分析:
定金和订金区别如下:
1、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区别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4、违约处理区别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为: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 二者定义不同。定金指的就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一定金钱来作为担保,也称为保证金。比如我们购车,通常需要交付几千元的保证金,如果买方不反悔不购买相关车辆,定金不会退回。如果卖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没履约,买家可以获得双倍定金金额的赔偿。
订金只是单方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买家交付订金通常会被认为交纳的预付款,买方和卖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都不会出现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交纳的订金可以返还。
2、 二者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适用于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这类合同以金钱为给付,可以是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3、 二者的作用不同。在定金给付后,则会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订金是在给付后,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情况,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4、 收取的金额不同。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订金也是由双方约定,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5、 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定金收受方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金额,定金直接退回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不能退换,而订金可以退还,如果定金收受方违约,必须要双倍定金金额赔偿,订金直接全额退还即可。另外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
订金与定金之间区别
订金与定金之间区别如下:
1、手段不同。定金属于一种担保手段,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2、退还情形不同。3、数额要求不同。法律上对支付定金的数额有限制,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则是由当事人约定。4、支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一、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我们说适用定金罚则,这里是指的定金,而不是订金。也就是说订金并不是法律中的术语,一般当事人做出订金约定,这都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在法律上面并无相关的规定,因此定金条款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定金就不同了,虽然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但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上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
1、法律属性不同;
2、与主合同的关系不同;
3、法律对二者数额要求不同。法律对于后者订金的数额并无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合同订金跟定金的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而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具有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可适用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法律分析:1、概念不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违约责任不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