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
合同的附件是附在合同后的文件,附件的内容一般是一些不便在合同正文中说明的但需要说清楚的事项。一般只有签署的合同原件生效了,附件才会生效,但二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作用同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附件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会依据实情的情况在合同是附加一些附件,附件是对合同进行的补充说明,在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就要按合同要求履行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合同附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合同附件怎样附加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之时附加,附加在合同最后。也可以在合同生效之后另行达成新的合同条款,附加到合同最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中可以约定附件的合同效力。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附件应当写明本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均等。如果是劳动合同,可以写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某年某月某日订立了《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的附件需要签名吗
一、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
1、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种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1、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
2、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4、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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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附件的规定是什么
附件是附在合同后的文件,附件一般是一些不好在合同正文中说明的但是还是需要说清楚的东西,如买卖合同,如果购买的产品数量品种多或者是比较复杂的设备的,一般都不放在合同正文中,而是放在合同最后以附件的形式,附件要看合同具体内容,一般只有签署的合同原件生效了,附件才会生效,但二者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作用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劳动合同的附件内容合法吗
法律主观:
如果劳动合同上的附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依法协商,且达成一致的,其劳动合同书与附件一般都有效,且一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就必须符合合同成立、生效的基本条件。因此,审查一份合同的附件效力,也应当遵循《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生效的基本规则,进行综合的分析。首先要审查合同附件是否体现合同的基本属性,也就是当事人是否达成了合意,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附件应当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其次,合同附件的内容是否相对确定,如果合同附件的内容可以任意变更,无法排除当事人一方自行修改的可能性,则应当认定这个附件不具有合同的基本属性,是不能成立的。最后,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是否具备形式上的关联性。也就是合同附件是否与合同正文通过一并加盖骑缝章、一并装订等形式,使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备形式上的关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