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法定代表人必须手写签字吗?
法律主观:
合同不一定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可以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受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否的影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合同签字需要按手印吗
法律分析:合同不是必须要按手印的,合同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也是可以生效的。手印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签字必须按手印吗
法律分析: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就可以,不是必须按手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劳动合同必须手写吗
劳动合同,手写和打印都是合法有效的。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必须是手写或打印。不过最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名字需要双方签字,而不能打印。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4、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件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8、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签名和签字需要手写吗
律师解析
一定要手写。合同书在签名的时候是需要手写。如果不手写的话,该合同是无法发挥法律效力的,想要更为规范一点的,除了手写之外还需要在合同上摁上自己的手印。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签字必须手签吗
“合同签字必须手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手印或盖章,与双方当事人手写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合同签订人并不一定必须要手签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可以通过摁手印或者盖章使得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就可以。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扩展资料: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的几大原则
缔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五个原则,即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