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订立条件: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订约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4、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5、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合同一般有什么条款
合同一般有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
2、合同标的;
3、合同价款及履行方式;
4、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合同的条款一般都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有名合同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订立,无名合同则可以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订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不同,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合同订立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订立条件有: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订立条件有哪些
合同订立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有哪些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
订立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实践中,对于合同的订立情况,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进行,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后续。都是有一定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