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向哪个法院诉讼?
一、合同违约向哪个法院诉讼? 主要看你的是什么合同,合同的内容怎样 一般向向被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一般到区县级法院起诉,但涉及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第 一审 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四条 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 保险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运输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解除合同 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处理依据 合同解除 后 债权债务 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 买卖合同 ,还是 租赁合同 或者 服务合同 。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二)、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 孳息 ;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关于合同违约诉讼地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合同来进行约定某项事件,这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进行保障的,有利于维护双方之间的公平和公正。一些人可能会存在着 合同违约 的情况,针对这种现象可能会发生 合同纠纷 ,当我们以合同违约来提起 诉讼 的过程中,需要知道关于合同违约诉讼地的规定,来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关于合同违约诉讼地的规定是什么? 1、关于合同纠纷法定 管辖 的具体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购销合同 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a、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b、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c、当事人在合同中队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支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4)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5) 财产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6)补偿 贸易合同 。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2、关于合同纠纷 协议管辖 的具体规定。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 民事诉讼法 》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由于合同纠纷案件既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问题,也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问题。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a、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 保险合同 引起的纠纷与因 运输合同 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b、只适用于 一审 的地域管辖。C、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d、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做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e、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 约定管辖 的协议,或者虽然有约定,但该协议管辖无效时,则应当按照法定管辖确定具体合同纠纷案件的 管辖权 。具体应当分两步确定:a、被告住所地法院一定有法定管辖权;b、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步骤:a、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关于履行地的约定,就 买卖合同 而言,该履行地也可以包括交货地;如果没有关于履行地(包括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看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关系,即如果约定的履行地再其中一方住所地(不论该方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无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履行地人民法院一定对合同纠纷案件有管辖权。如果约定的履行地是双方住所地以外的第三个地点,那么这个履行地法院有无管辖权,取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实际履行了,则该法院有管辖权;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则该法院没有管辖权;c、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时,还需注意主合同与 担保合同 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9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担保人 承担连带责任 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 债权人 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与担保合同选择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以上便是关于合同违约诉讼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关于合同违约提起了诉讼,那么,我们可以选择在被告的所在地以及合同履行的地方来进行诉讼。当然,关于合同违约诉讼地的规定也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如供销合同,补偿贸易合同, 加工合同 等等,需要进行区别对待。
合同未履行的管辖法院
合同未履行纠纷管辖法院应当是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双方签订合同后,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没有履行,因此发生纠纷争议,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由于合同未履行,则用履行地法院管辖就不再合适。
一、合同未履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的履行地是如何确定的?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6、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合同后就应当履行各种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没有履行,在赔偿上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及诉讼的方式维权。合同没有履行就发生纠纷,应当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受理案件。当事人可以带上诉讼材料,去管辖法院立案。
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法律分析: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法院如下:1、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2、但当事人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违约 诉讼 管辖 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1、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 诉讼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购销合同 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合同履行 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 财产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 贸易合同 ,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因 保险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害 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 侵权行为 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 8、 铁路运输合同 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法 》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 立案 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较为深刻的了解,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这样就可以尽量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从而在法律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解决相应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