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那个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的事,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 债权债务 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 法规 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 债权人 、 债务人 )、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 债务 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2]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 民事责任 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 担保合同 中的保 证人 ,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 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连带责任 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 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已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连带责任需具备 民事责任 的一般构成条件,即 (1)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2)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 比如 担保合同 中的保 证人 ,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 承担连带责任 。 《 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 债权人 的利益;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 ,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连带责任是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如果无法确定责任大小的,则平均承担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则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的条件:
1、须履行了义务;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综上所述,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一般连带责任与补充连带责任的区别
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一般连带责任与补充连带责任。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不分顺序地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连带责任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为前提,从债务人只在第二顺序上或者与责任总额不一定相等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衍生问题:
责任书下来多久需要理赔?
责任书下来理赔一般是指保险理赔,法律并没有对理赔规定具体的时间,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