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当事人;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价款;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前期物业管理;其他事项,业主共有部分约定、配套设施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当购房者选择一套满意的房屋之后,双方在谈妥基本的条件之后,一般都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还有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这份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遭受损失,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查看合同中的内容,文中会介绍一个范本的内容,你们可以参考一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1、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_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_,土地面积/_(其中:基底分摊_____、公用分摊_____、其他_____)。
2、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3、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_,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5、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6、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由仲裁机关仲裁;由人民法院裁判;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口头订立的合同能不能作数?能。但要注意保留证据,避免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通过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否算做合同的一部分?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怎么处理?《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什么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房屋使用性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法律主观: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的条款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若开发商需要进行预售的话,则首先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预售的。而者购买到预售的商品房,则签订的合同就属于,那么大家知道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吗?
若开发商需要进行预售的话,则首先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预售的。而者购买到预售的商品房,则签订的合同就属于,那么大家知道 商品房预售合同 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吗?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 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签名。
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 购房 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 住宅 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 建筑面积 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 房屋面积 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
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积,对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的比例或范围也需明确。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但是可以约定如果遇到重大情势变更出现 房地产开发商 依此价格不能完成施工或获暴利而导致对购买者明显不公平,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适当调整价格条款,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 地段 、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 装修 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 配套 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 预售款 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 房产 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预售合同中就要明确规定在商品房 竣工验收 合格后,预售方凭 土地使用权 证书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10、约定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原定日期完成房屋建设,且耽误相当时间的,或落成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预售合同所列的实用面积相差太远的,或落成后房屋的材料与预售合同相差甚远,则购买方可提出违约赔偿或解除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判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该合同是不是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1、预售方主体资格要符合要求: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由开发商自行销售或者开发商委托 中介 机构销售。自行销售开发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 。
2、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由于合同双方对于预售商品房的真实情况的信息的知情不对称,承购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预售方应按照预售合同所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承购方真实、完整地披露有关承购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的真实情况。
由于是预售,承购方不可能真实地感受到商品房的客观存在,也不可能对商品房作任何的评价,所以这就更要要求预售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以保护承购人的合法权益。也只有如此,承购人才能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尤其是开发企业都不得采取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否则此合同为,并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3、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性
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不动产,涉及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且内容比较复杂。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就进行销售的,为避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此时国家对商品房的预售作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在不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不允许 开盘 预售。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出于对价格便宜的考虑而购买预售商品房,此时也要搞清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怎样的,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成都商品房购房登记注意事项有哪些?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任何一份合同都是相当重要的,比如说首付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购房登记合同等等。在这里就着重说一下购房登记合同,成都商品房购房登记注意事项合同有哪些?一定要注意其中内容,比如说买方和卖方以及房子的基本情况,每一个要点都不能疏忽大意。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
成都商品房购房登记注意事项合同有哪些?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2、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4、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5、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物业管理条款。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每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都不一样,所以人们在查看合同的时候,只要注意到了成都商品房购房登记注意事项合同有哪些的话,基本上就不用担心了。只要这些地方都没有问题的话,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正常的,而且也具有法律效应,绝对能够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内容:
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预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双方可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在商品房预售时,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预售合同将成为这一交易的主要证据,所以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格外谨慎,注意预售合同的详细内容,避免吃亏。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
范本如下
一、当事人
买卖双方,即购房人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应该注明开发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如果买房的也是组织或法人,同样需要注明以上信息。如果是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开发商拿地的情况及购买的商品房基本状况。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还要包括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若是精装房,应该包括收房时的标准。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单价及总房款的数额要写清楚,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购房合同上要对支付房款的方式写清楚。比如全款买房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选在贷款买房的,需要将支付首付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写清楚,还要加上贷款银行的信息,批贷的具体情况;如果你选择分期付款,则应明确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中应明确标注商品房的交房时间,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条件交房。开发商交房时,需要提供“三证二书一表”。如果是精装房交房,需要在合同中写明,交房时的标准,例如交房时室内空气的质量检测证书,家具的品牌、地砖牌子等。
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公共配套实施配套也是合同中不能忽视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需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完善程度等。
六、面积差异的处理
收房时实测面积,多少都会跟合同上写的面积有所出入。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现面积差异时,对面积差额的处理办法。
七、产权登记的约定
大家都比较关心买了新房,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在合同中对产权变动的事项进行约定,但拿证时间一般不会进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中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出现纠纷,都以合同中的约定为第一解决办法。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购房者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从房管局的网站上下载的,但是每个开发商的楼盘情况不一样,购房合同也会有所不同。大家在看合同时,要着重看看以上几点。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