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被起诉封闭到底是不是合同纠纷
商铺合同纠纷起诉会封铺。商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经法院批准,可以查封当事商铺,但是进行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供等值担保,如现金、房产、汽车、机器设备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起诉后涉案商铺可以继续使用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起诉后涉案商铺,如果是涉案前租用的,可以继续用到租期。后期需要你和新房主沟通了。
商铺租赁纠纷可以查封商铺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不能查封。但是如果是双务合同,后履行方可以根据先履行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采取一定抗辩行为或一定的自救行为,但是查封只能是有权机关采取的措施。 我国民事 诉讼 管辖 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又有关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因此应当优先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但是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也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有以下处理方式: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损失如何追回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损失有以下追回方式:
1、因租赁合同纠纷产生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已签商铺租金没交全,店主可以封门处理吗?
店主没有权利封门,因为租客也交了一部分房租,既然你签了合同,那也就能证明了你愿意将房子出租给他,至于房租的支付形式不知道你有没在合同里写清楚。其实两个人协商最好了。我想租客也不会少你的钱的,也许最近比较紧张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