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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是啥?签订时都要注意哪些事项?

相信买过商品房的购房者对房屋认购书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它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订的约定类似预购的协议,由于它是由开发商制定的,所以难免会存在很多陷阱。那么,究竟房屋认购书是什么?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

相信买过商品房的 购房 者对房屋认购书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它不是 房屋买卖合同 ,而是 开发商 要求购房者签订的约定类似预购的协议,由于它是由开发商制定的,所以难免会存在很多陷阱。那么,究竟房屋认购书是什么?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下面我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是双方之间对于确定购房,保证购房的一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 商品房认购书 包含内容

1、认购物业;

2、房价,包括 户型 、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 分期付款 、 按揭 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 定金 、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三、签订房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签订认购书,需要注意认购书中的内容不要写错,尤其是关乎信息类的内容。房子的基本情况要保证零差错,如果出现差错,可能会导致 买房 纠纷。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在填写卖方信息的时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 房产中介 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填写购房者本人相关信息时,要注意“认购人”写自己的名字,通讯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 户籍 地址。如果不是本人签订认购书,需要填写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是公司或组织买房,认购人写公司全称。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自己认购的房子的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一般情况下, 预售 /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

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到办理产权变更之日时,还拿不到相关证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 房屋产权 所有证的。

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

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 均价 ”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 首付款 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

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 赠送面积 、保留 房源 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签订认购书时,还要琢磨一下认购书中的条款是否平等,如果有不对等的条款,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异议。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注意事项和效力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编号:

商品房认购书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 项目中的第 楼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阁楼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

1、规避受牵制条款。

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

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

一、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以上解释以及相关的立法背景来看,要签订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认购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发商已经办妥了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只要认购书是在该手续办理完之后签订的即使项目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办妥以上审批手续,那么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融资,甚至有合同欺诈之嫌疑,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二、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该条的规定不是说所有的认购协议只要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说,在项目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有条件将认购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其实是在出于防止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了预约合同后通过法律允许的规避手法从而达到欺诈购房者、炒作房价、谋取暴利的目的权宜之计,还有待进一步的法律的出台来彻底的解决这类问题。

按照民法理论,合同可以分为本约和预约。预约是指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将来签订一定合同的合同,将来签订的合同称为本约。根据以上理论来分,认购合同即为预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为本约。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的订立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按照预约合同的约定履行签订本约的义务,而不能直接按照其上面的标的条款请求对方予以履行。例如: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其上约定“本人购书签订之日起10日之内正式签约”只是房屋的出卖人向购房者发出了其在10日内履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请求,而不是向购房者发出了必须要签订购房合同的要约。因此,如果认购书中有“在约定的期间内部签订合同的,定金没收”之类的约定是无效的。简单的说,某人签订的认购书,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根据认购书的条款去和开发商洽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具体事宜,就认为购房者已经履行了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至于能否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合意不是认购协议要约束的事项。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要怎么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6)关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风险。

(7)关于装修标准和设备标准。购房者不能只单纯地信任样板间或广告、售楼书等宣传品中对装修的许诺,而应在购房合同中将房内外的装修和设备设施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8)关于房屋面积。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及面积误差比为多少,根据全国的建筑水平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有能力和义务将建筑面积的误差比限定在3%以内,购房者应根据选择的计价方式,对建筑面积的误差比进行限定,并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

(9)关于交房期限。开发商对延期交房常借故推脱责任,因此在签约时购房者应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让开发商任意地列举一些牵强的理由。

(10)违约责任。签约的目的是为房屋出售后出现的违约情形而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违约的内容、违约的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这样便于操作。

(11)解决争议的办法。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房买卖合同列举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提请仲裁,二是提起诉讼。两者只能择其一,如果双方合法地选择了仲裁条款,将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12)签订补充协议。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项要进一步补充,如:将开发商做出的口头的或广告中的承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约束开发商,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

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一些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后,因为种种原因,又将认购书项下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1、确认房屋情况:由于购买新房大多数都是期房,房子还没有修建好的话,什么都是未知数,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自己认购的房子的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避免交房的时候对方以次充好,替换了自己所选的房子。

2、注意钱款流向:认购书中有关于房屋价款以及付款方式的约定,但要注意的是,付款方式一定不要用现金,这样不便于查询钱款的流向。另外还要注意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

3、注意违约责任:签订认购书虽然不是签订的购房合同,但是同样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购房者也要注意违约事项的约定,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支付方式,另外要注意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等。

认购书中都有哪些内容

1、买卖双方基本情况:首先针对房产交易的双方基本情况都会在认购书中写明,通常购买新房的话,卖方就是开发商,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就是购房者自己,是个体,即购房者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产情况:认购书是购房者在选购好房子之后才签订的,所以认购书中也应该明确所交易房产的真实情况,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

3、付款方式及金额:房子的基本情况写清楚之后,房子的交易价格也是敲定好了的,而为避免买卖双方违约,也是需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的,通常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针对房屋价款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贷款或其他方式)。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锦集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标的物的《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之样本,并无异议。

甲方开发建设的仁恒江湾城×项目, 已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并领取宁房销第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乙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幢×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大写) 元(¥ 元)

付款方式:

1、 按揭付款方式:乙方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总房价30%的房款,余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2、 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计 元。

三、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伍万 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四、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签定《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五、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六、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乙方有权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2、甲方在认购期间,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八、甲乙双方在遵守上述条款基础上,补充如下约定:

(一)按揭付款:1、乙方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完整的申请资料;2、按甲方和银行通知的时间办理贷款手续;3、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则乙方应另行筹款按时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处理方式详见所购标的物的.《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样本第五条。

(二)《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即《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三)本协议中的价格不含优惠,具体优惠按《仁恒江湾城一期第一次开盘优惠实施办法》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明确。

九、甲乙双方未按约定期限内签署《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认购备案自动注销。

十、本认购协议在双方签署了《XX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 乙方一份,甲方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2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预定甲方建设开发的______项目,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院

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号(户)房屋,户型为 ____________ 。该房屋暂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认购协议书所签建筑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万______ 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房款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3.认购方共有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二、认购有效期

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的保留期限自该认购书签定日起15日(含15日)止。

三、认购订金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屋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订金

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甲方退还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五、证明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预(销)售许可证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

1.如果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此协议无效,甲方除退还订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为乙方保留该房屋15日止,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需向乙方双倍返还订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需要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应予配合。

七、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在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买受人、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

2.如买受人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同时乙方已交付的订金不予返还。

3.甲方需变更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予配合。

八、其它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真实可靠。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标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之样本,并无异议。

甲方开发建设的仁恒江湾城×项目, 已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并领取宁房销第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幢×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大写) 元(¥ 元)

付款方式:

1、 按揭付款方式:乙方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总房价30%的房款,余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2、 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计 元。

三、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伍万 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四、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签定《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五、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六、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乙方有权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2、甲方在认购期间,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八、甲乙双方在遵守上述条款基础上,补充如下约定:

(一)按揭付款:1、乙方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完整的申请资料;2、按甲方和银行通知的时间办理贷款手续;3、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则乙方应另行筹款按时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处理方式详见所购标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样本第五条。

(二)《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即《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三)本协议中的价格不含优惠,具体优惠按《仁恒江湾城一期第一次开盘优惠实施办法》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明确。

九、甲乙双方未按约定期限内签署《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认购备案自动注销。

十、本认购协议在双方签署了《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 乙方一份,甲方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4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出卖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与买受人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确认未来房屋买卖有关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那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怎样适用法律呢?如何认定其性质及适用法律,关系到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关系到裁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关系到司法诚信的价值取向,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伸张。

实践中,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内容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要件且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另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并作出裁判,则属适用法律错误。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认识的主要观点虽然截然相反,但两者均系建立在适用法律错误的基础上而产生的错误认识,而且后者比前者更具有隐蔽性。

首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一份附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一份有关未来房屋买卖权利义务的合同。该所谓合同不符合法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也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设置了行权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一经订立,便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法实施以后,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在适用法律方面,应以《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适应,若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实属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也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就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不要物(房屋)的交付,其主要条款即是否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签订的目的是保证双方最终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成立并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由于《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预约合同,标的是为签订本合同而进行的行为,不涉及房屋的实体权利义务,因此,不直接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再者,《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又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外,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失信,另一方便具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否成立,这就要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的条款如何约定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而定。

最后,《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出卖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随着近几年房价的过快上涨,当事人往往宁愿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使《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合同目的无从实现。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方的失信行为,不应由另一方埋单,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篇5

出售方(下称甲方):安徽华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认购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对此项目已做了充分的了解,自愿认购甲方和昌?都汇华郡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房,该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面积系房管局预测面积,合同销售面积以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实际建筑面积以最后政府有关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该套商品房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封阳台费用为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元)。乙方在认购商品房时所享受的折扣优惠,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正式实施。与购房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缴纳。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该商品房预留的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定金在乙方全额付清该套商品房房款时可抵作该商品房部分款项。

乙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和昌?都汇华郡售楼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付清购房款,如乙方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应当支付首期房款,乙方支付的首期房款数额须不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甲方在上述约定的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为乙方保留该套商品房。若乙方未按时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要求变更预留商品房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时,甲方有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而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

乙方确认甲方已出示了各种证照,明示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及本认购协议的示范文本,并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了解释与说明,双方对正式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填写内容已达成了一致。同时乙方已知晓合肥市目前相关购房政策以及银行相关贷款政策,且甲方就此与乙方进行了解释与说明,乙方已确知以上政策及规定的内容,后期如因此产生纠纷由乙方自理。

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以本认购协议所记录的电话、传真、地址为准。乙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不实或失效而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双方确认:甲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信函在发出后的第五日均视为乙方已收悉。

本认购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认购协议即失效,并由甲方收回。

甲方(出售方)(签字/盖章) 乙方(认购方)

经办人: (签字/盖章)

审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认购协议书简单来讲,就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保证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认购人保证将在此时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并且与开发商确定买房事项。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要注意哪些呢?

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二、商品房认购书包含的内容?

1、认购物业;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三、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1、不对等的权利义务

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

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尽量避免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出现。

2、内容过于简单

你想要的一个都不少?错了,是你想要的一个都没有。如果开发商拟定的认购书连最基本的房屋信息都没有,那你就要注意咯。比如楼盘地址,选购楼层、选购面积、交房日期,以及预售许可证等等。

一份合格的认购书,这些信息是必定详细介绍的。如果没有或是模棱两可,让购房者先签认购书,收取定金,后签预售合同,都是为了骗取定金。

3、概念模糊的价格

如果认购书上会涉及到有关优惠或价格,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以免到时候说不清楚,只能让开放商牵着鼻子走。

4、预缴的费用

现在很多开发商为了刺激顾客购买,提高成交率,都会在购房者签订认购书的时候,预缴部分费用,开发商称其为认购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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