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需要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签署一年到期了,企业不续签,能得到赔偿吗
一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合同,就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支付;如果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就会按二倍的经济补偿来支付。
一、一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合同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
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但至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日(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每月工资额的20%,且保证劳动者每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必须要提前通知续签,如果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之下而选择不续签,那么就会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以及还有工作的收入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上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法律主观:
一、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法律主观: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都有补偿。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