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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反悔房产赠与合同撤销是否有效

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一、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 扶养 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 赠与合同 约定的义务。 三、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根据《 民法典 》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赠与后可撤销吗

法律主观:

关于赠与能不能撤销的问题,根据我国《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赠与合同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因此, 房产赠与 人赠与的房产还未过户或者没经过公证的,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房产赠与行为有救灾、扶贫等性质或者经过公证了,就不可不撤销了。 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 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如果 房屋赠与 人想撤销赠予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也同样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因此现实中不少人都会选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完成房屋的流转、过户,但此时虽然不用缴纳 个税 ,其他的一些税费并不是说一起会被免掉,因此还是需要按照规定交纳其他的税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房产赠与过户后还能反悔吗

房产赠与过户后还能反悔,不过以下几种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人在赠与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像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

2、权利已转移,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1、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

签订房屋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进行房产评估

房产评估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也是需要经过这一步的。双方签署好相关的确认书之后,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评估的事情了。一般房产评估需要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对房屋进行测绘,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子的折旧费、房子的标准定价、水电通讯情况等等。

3、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手续不同于房屋买卖,建议大家在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一定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房主和受赠人来说都比较保险。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手续时需要带上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4、缴纳税费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比房产买卖过户要少一些,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就可以免除契税,这一项优惠减少了不少的税费支出。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5、房产证过户

房产证过户时办理赠与手续的最后一步了,大家要清楚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各位在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前必须要慎重考虑,想清楚后再前往办理。

房屋赠与后反悔房产赠与合同撤销有效吗

法律分析: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赠与实现后能否撤销

房屋赠与后能撤销的。但有限制条件。

房屋赠与后能撤销的。但有限制条件。一般来说,只有还未进行财产转移的,或者已经转移所有权,但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法定撤销情形的,才可以撤销赠与。

赠送房产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效

1。明确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2。说明事由:甲乙双方就赠送某标的物(包括标的物全程、型号、数量、位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3。生效日期: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也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4。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落款: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反悔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更登记,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内赠与,由于夫妻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司法解释将条件设定为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这在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房产赠与需满足的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赠与办理流程

根据国家规定:房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是: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但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

2、房地产赠与公证。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赠与有规定,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中,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书面申请内容:赠与人说明赠与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并明确是无偿赠与。

4、证件资料。双方在提交赠与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①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④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赠与双方的证件资料,调查产权及房屋状况。

7、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房产赠与后后悔了有权收回吗?

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受赠与人以上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将不能撤销。

再次,如果房产已经经过登记,则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反悔要回财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转移,法律有更严格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拓展资料

赠与的房产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经登记,赠与人便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最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应先谨慎思考后再做决定,特别是房子这类价值比较大的财产。如果要撤销赠与行为,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并搜集、固定证据,在合理期限提出,才有可能撤销该行为。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是否能撤销赠与行为有纠纷的,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代为解决。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法律主观:

房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签订《房产赠与合同》的形式,将赠与人的房产无偿的或附一定条件的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而形成的一种协议。

那么,签订赠予协议后是否可以撤销吗?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对于一般情况下,依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只要房屋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但是以下情况,赠予房不得随意撤销:

一种是已对赠与合同做了公证,公证了就表示双方的意思表示明确,不会改变。第二种是具备社会的公益性、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捐赠给灾区,或者做扶贫事业等等,这类的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屋赠与可以撤销吗

房屋赠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从其订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但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性,《民法典》规定了两种撤销方式。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房屋赠与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1、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3、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房屋赠与合同放弃有法律效力吗

约定放弃房产有法律效力。约定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约定成立即具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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