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包括:提供物化技术工作成果的技术服务合同,标的物表现为一定物化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涉及产品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技术开发及转让等;传授和传递科技知识和科技情报的合同。这一类型的合同主要涉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法律主观:
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主要有:提供物化技术工作成果的技术服务合同;传授和传递科技知识和科技情报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技术合同类别有哪些
法律主观:
(一)是技术开发合同,指的是就新的研究开发项目订立的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二)是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三)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合同,指利用知识、技术、经验、信息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例如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辅助协作等。提供中介服务的技术合同也是技术合同的一种。,技术合同不属于单务有偿诺诚合同,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以下几点不同:,(一)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二)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一)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二)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三)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种类、特点
(一)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种类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我国技术开发合同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两种。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方要按委托人的要求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开发的成果;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经费和报酬。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是合作开发合同订立的前提。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完成全部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分工,分担相应的开发研究工作。
(二)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
1.标的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
技术开发合同标的存在于开拓未知技术领域、解决新技术课题的过程之中,合同的顺利履行,是个从无到有,从未知到相对已知的创新过程。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成果在合同当事人签订开发合同时尚不存在,当事人还没有掌握,只有经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研究开发才能取得。
2.双方当事人共担开发风险
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创造性决定了开发行为存在风险,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对此产生的损失双方如何承担,当事人应在风险条款中加以事先约定。合同法第338条明确指出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3.技术开发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成立不必有物的交付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同时它又是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负担合同义务,一方从另一方取得利益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合同法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是要式合同。
技术合同包括哪些
技术合同包括哪些如下: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合同无效情况: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技术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法律主观:
一、技术合同合同包括哪些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事项订立的合同,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技术合同的标的物与技术密切相关,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具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的法律规制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体,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者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重服务有偿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 合同履行 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 商业秘密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三、技术开发合同怎么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必须备案,签订技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备案的。具体流程是:
(一)卖方用户注册
买方凭真实、有效证件到登记机构注册或自行注册。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上传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信息表并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登记
卖方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合同登记业务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填“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也可以有选择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三)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按申报材料要求,将技术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报送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核。注:设计专利技术合同的,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表处申请认定登记。
(四)审核登记
登记员查阅卖方网上“登记申请书”并根据卖方送审合同文本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登记、盖章,出具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技术合同包括内容如下: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知识拓展:
技术合同的订立主体
(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有哪些分类?
技术合同登记的分类:
(1)技术开发合同
①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②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③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技术转让合同
①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②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③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3)技术咨询合同
①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②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③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4)技术服务合同
①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②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③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④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