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下签署,只要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满足了这三项条件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这里需要提醒交易双方的是,没有房权证的房屋法律规定不准上市,因此单靠签订买卖合同、公证等都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双方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 买卖合同的内容 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
一、民法典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民法典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自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如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时,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继承操作实务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中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房产证两个人的名字,卖房时只有一个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包括:(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让配偶出具委托书,委托全权办理房产交易,即为有效:如果房产证上注明是“个人所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法律上将是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从法律上讲,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配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如果买方不知道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买方属于善意购买,配偶无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单位福利房,私人之间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私人之间签订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单位福利房买卖只要经过单位同意,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有效。自然人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都可以签订合同,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若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则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此福利房买卖合同若损害单位的利益则是无效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是无效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是无效的。但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