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了之后不想要房子了可以退房吗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购房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既可以为退房做出保障,有能帮助购房者避免签出无效的合同。
1、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
有的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易时故意夸大,说辞偏离房源实际,使购房者对新房产生误解,或者存在胁迫签订的情形,此条件下签订的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通过举证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2、开发商违反法律
开发商在没有拿到预售许可的条件下不能与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否则按无效处理;
3、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
开发商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消费者,此时签订的合同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想退房?先搞清这个:购房合同无效情形大集合
签了购房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签了购房合同 后不想买了,可以尝试与卖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买方可以不购买该房屋。但不具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签了购房合同不想要了怎么办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