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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转租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主观: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到底该如何预防租房纠纷的出现呢?在此提醒大家,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合同。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二)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转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的,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五条也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第四百九十条第三款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

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什么

法律主观:

房屋转租时的注意事项: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2、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转租行为既以原出租行为为基础,故而受其约束,主要表现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此为一般性原则。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对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协议。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4、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子租赁应当遵从对等、自愿、合法和诚笃信用原则。由租赁人和承租人在洽谈一致的情况下签定合同。

中国《合同法》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做法能力。当事人缔结合同,有书面方法、口头方法和其他方法。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选用书面方法的,应当选用书面方法。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法的,应当选用书面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个的义务,不得私行改动或许解除合同。签定房子租赁协议注意事项:1、两边当事人的情况,断定租赁人具有处置房子的权利,即租赁人对房子具有所有权或许处置权。

在合同中应写明租赁人和承租人的名字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租赁人对房子并不具有所有权或许处置权,致使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实的房主“驱赶”,而这时所谓的租赁人通常又不见踪迹,因而,必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宅具体情况住宅的具体方位

写明住宅的切当方位,如坐落某路某号某室;住宅面积;住宅装修情况,扼要阐明住宅的墙面、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装备设备和设备等;住宅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宅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租赁人与产权人的联系及是不是得到产权人的托付租赁住宅。

3、住宅用处

住宅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寓居、仍是答应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别人合住;住宅是仅能用于寓居,仍是一起能够有其他用处,如工作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好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假如没有特殊情况,租赁人不得回收住宅,承租人也不得抛弃这一住宅而租赁其他住宅。期限到了以后,承租人将住宅退还给租赁人。假如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宅,则要提早告诉租赁人。经洽谈,租赁人赞同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宅。如承租人要搬走,可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租赁人应酌情延伸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法住宅房租

由租赁人和承租人洽谈断定,在租赁期限内,租赁人不得私行进步房租。房租的付款方法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假如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能够和租赁人讨价还价,请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思考,按月或按季付款形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宅补葺职责租赁人是住宅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托付人,所以补葺住宅是租赁人的职责。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宅及其内部设备进行仔细查看,保证自个今后能够正常运用。

7、住宅情况改动承租人应该保护住宅和各种设备

不能私行拆、改、扩建或添加。在确实需要对住宅进行变动时,要征得租赁人的赞同,并签定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好有的承租人租房的意图并不是自住

想经过转租获得房租收入,因为这种转租做法影响到租赁人的利益,所以两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则。假如答应转租,两边能够洽谈断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份额;假如不答应转租,而承租人私行转租,租赁人则有权停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改动和停止

假如在租赁过程中租赁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动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房租等,两边能够经过洽谈对合同进行改动。

10、违约职责

在签定合一起,两边就要想到也许产生的违反合同的做法,并在合同中规则相应的赏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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