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合同正文主体部分一般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写作合同正文主体部分一般应包括以下这些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及内容
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及内容: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数量和质量;
4、 价款或酬金;
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 违约责任;
7、 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简述合同的写作结构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口头或书面协议。现实生活中,口头协议大量经常使用,但对于重大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采用书面协议形式。
合同的写作结构及正文主要条款,指的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本质上是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在形式上就表现为合同的条条款款。
合同
合同的内容就是当事人的约定,民法典第470条规定合同的条款。 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有些条款是合同必备的条款,称为必要条款。如无该条款,合同不成立。合同必要条款有:合同当事人(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标的及数量。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只要看是否有合同的必要条款,有,则很痛成立,无,则合同不成立。
必要条款以外的条款称为一般条款。如无一般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哪些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
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3、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4、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
合同的五个基本要素: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规避合同风险方式:
1、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
2、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
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
(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订立的主要条款分别有: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基本信息条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认由谁享受权利,由谁承担义务。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表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3、数量。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合同的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质量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标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劳务质量。产品和工程质量可以根据自身的物理、化学、机械和工艺性能等特性,以及形状、外观、色彩、气味等方面来判断。劳务质量可以根据劳动成果、服务态度等来判断。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标的物本身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就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解决争议的方法。争议又称纠纷。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撰写要求有哪些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撰写要求: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必须用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上的名字,而且是全称。曾有一个人叫“王有熊”,但本人嫌“熊”不好,无论签署任何文件都写英雄的“雄”,结果签署的文件全部被认定无效,因为没有“王有雄”这个人存在。
同样的公司的名称不能是“简称”而应该是全称,而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也要准确,最后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标的
就是说合同指向的交易对象是什么?机器设备?房屋土地?还是服务?
(三)数量
数量方面就要注意细节,是一套?一个?一本?一副?这样的量词外,最好备注的非常清楚,比如一套包括了哪些东西。
(四)质量
这方面要规定的非常详细才行,因为我们处理的一些合同纠纷多是在质量方面出现纠纷。如何验收?谁来验收?验收标准?迟迟不验收咋办?双方对质量各执一词如何处理?等等,都要约定清楚。
(五)价款或者报酬
包括单价,总价,支付方式,分期还是一把清?要不要先开发票?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交货,在哪里交货,是卖家送货?还是买家自提?运输途中货物灭失的风险谁来承担?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必须写的越清楚越好,不能写“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这样的约定等于守约方反而要举证有什么样的经济损失,这些损失和违约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
应该约定清楚违约的责任,比如写一个数字:每延期一天,赔偿5000元;或者逾期多少天,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等。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
这个主要是选择仲裁,还是法院了。仲裁是一裁生效,很难撤销,不像法院一审不满意,还可以上诉二审,而且仲裁一般是你选择一个仲裁员,对方选择一个仲裁员,这样一来,搞定首席仲裁员案件就赢了。建议是不要选择仲裁,还是选择法院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