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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设备监理案例分析:设备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

第四节设备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

一、设备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概述

1.设备工程合同索赔的概念

设备工程合同索赔是指设备工程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对并非由自己过错而发生经济损失时,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要求对方当事人予以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行为。

索赔是经济补偿的救济方法。索赔是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直接损失由对方当事人或其他责任人给予的合理补偿,其适用条件是当事人发生了实际损失,而无论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所以,索赔的定性和定量是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根据,体现合理补偿的原则,索赔制度的目的是“救济”,而不是“惩罚”。

索赔要履行一定的求偿程序。当事人提请索赔,不仅要有索赔的实体权利,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程序,提交与索赔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和事实证据,否则,即使发生了应赔偿的损失,也会因为索赔程序瑕疵,不能取得赔偿或不能取得充分赔偿。

二、设备工程合同索赔的构成条件、事由和依据

1.设备工程合同索赔构成条件

(1)出现索赔事由

索赔事由是引起索赔权利发生的事件或行为。索赔事由与索赔方的损失直接相关,是索赔

方要求赔偿或补偿的基本条件。

(2)索赔方发生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是因为索赔事由的发生,造成了索赔方实际财产的减少或费用的增加。如果发生了索赔事由,但未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则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3)索赔方无责任

索赔方要求赔偿的实际损失应该是完全由索赔事由引发的损失,而与索赔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无关,否则索赔条件不能成立。如果对造成的实际损失,索赔方有部分过错,则应承担因其过错造成的相应损失。

(4)符合索赔依据

索赔依据是支持索赔要求的根据。索赔依据可以分为内容依据和形式依据。索赔内容依据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索赔方享有获得赔偿实体权利的根据;索赔形式依据是确认索赔事由、实际损失等的证据资料。

以上索赔构成条件相互联系,不可缺一。

2.设备工程项目合同索赔事由

(1)安装承包商索赔主要事由

①业主未在约定期限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延误开工日期;

②业主未按约定日期交付设备图纸、技术资料,造成承包商窝工;

③业主中途改变设计方案,致使承包商受到损失;

④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因非承包商原因发布停工令、变更令;

⑤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工程量或采取赶工措施;

⑥因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工程未能及时进行中间或阶段验收;

⑦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指示错误,致使承包商受到损失;

⑧出现不可抗力,按照合同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损失;

⑨业主未按约定期限、方式或数额支付合同价款;

⑩合同存在缺陷,致使有经验的承包商受到损失的;

@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进行修改,由此承包商利益应该有所增加的;

@其他法定或约定索赔事由。

(2)设备供应商索赔事由

①业主中途要求改变设备性能、参数或技术条件,致使供应商造成损失;

②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因非供应商原因发布停工令、变更令;

③业主因工期需要,要求供应商超出合同规定的日期进行赶工;

④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技术条件验收交货的设备;

⑤业主未按约定期限、方式或数额支付合同价款;

⑥在设备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进行修改,特别是标准、规范的修订致使供应商工作量增加;

⑦设备工程合同中规定由业主采购并提供的配套附件或辅机,业主未能按时提供,致使供应商不能及时装配,造成供应商工期延误;

⑧报请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处理的质量、技术问题,未能及时回复供应商,致使供应商计划拖延;

⑨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备供应商有关设备设计所需的资料或数据,造成供应商设计工作的延误;

⑩业主中途提出要求增加或改变设备的某些结构或改变原技术条件的,造成设备供应商工作量增加和工期延长;

@其他法定或约定索赔事由。

(3)业主索赔事由

①承包商原因延误合同期限,致使业主不能按期使用设备工程的设备;

②承包商交付设备工程或合同标的行为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因承包商侵权行为,致使业主受到损失的;

④因分包商过错,致使业主受到损失的;

⑤因第三方原因使业主受到损失,而承包商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的;

⑥其他承包商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

3.设备工程合同索赔依据

(1)索赔依据的含义、特征

设备工程合同是索赔方要求和获得赔偿的基本根据。索赔依据具有以下特征:

①索赔依据具有合法性。索赔依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或不违反法律基本原

则,尤其是当事人约定的索赔依据内容,其索赔主张须得到法律支持。

②索赔依据具有真实性。索赔依据无论是内容依据还是形式依据,都必须真实有效,反映客观真实情况。对于虚假索赔依据,不仅得不到赔偿,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索赔依据具有完备性。首先,各种索赔依据应协调一致,并能够针对和证明特定的索赔事由;其次,索赔依据应满足必要的形式要求,如口头形式即不产生依据效力;再次,索赔依据必须准确、及时,内容不明或事后填补的依据,即使真实,也往往无效。

(2)索赔产生的文件依据

①设备工程合同协议书;

②设备工程合同条件;

③设备工程合同洽商、变更协议;

④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函;

⑤批准的设备工程进度计划;

⑥工程设计制造、安装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

⑦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

(3)索赔求偿的证明依据

①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代表指令、通知、确认函;

②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代表签证的票据;

③现场设备工程施工、安装记录;

④材料、设备验收检验报告;

⑤设备工程中间、竣工、试车验收报告;

⑥设备工程分项结算凭证;

⑦意外事件及应对措施记录。

工程索赔如何管理

法律分析: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

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

3.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

4.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资料?

1、工程概况

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  2.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  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 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市政工程造价索赔预防和控制?

市政工程造价索赔预防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控制好每个细节才能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实际处理的时候要运用专业知识很关键。中达咨询就市政工程造价索赔预防和控制和大家介绍一下。

1市政工程项目中的索赔

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后,对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的再分配,出现了对方应当承担的风险或者遭受损失时,向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索赔工期或费用的行为。市政工程造价中的索赔不是对当事人的惩罚措施,是一种合法的经济补偿行为。出现索赔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市政工程项目工期的紧迫性和所处环境的复杂性,这样的环境很容易出现索赔事件,然而为了挽回成本损失,索赔管理必须要抓紧。因为,目前市政工程项目处于日期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大多数市政工程企业基本上都是保本微利。

2市政工程造价索赔原因分析

2.1合同因素

在工程施工之前需要签订相应的施工合同,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的工程量统计、工程的单价计算、合同的规定上不严谨、合同存在歧义、合同内容不合理等合同瑕疵方面的原因时,就可能导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同的问题,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工程双方的利益,从而引发工程索赔。

2.2法律或者政策的变化

市政工程一般都具有着工程规模大,施工内容复杂的特点,加之在施工过程中有着地域性综合管理的特殊性,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政府的政策变更或者是相关的法律发生变化,这就会对工程成本或者工程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费用与招标时期的差价较大等问题的出现、营改增、地方法律法规指导性、保护性政策等。

2.3不确定因素

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涉及了很多不同方面的不同内容,施工材料、气候、人工、资金等因素都会对工程的施工成本以及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而言如地震、洪水、高温或严寒、大雨、台风等自然因素;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运输费、租赁费等市场因素;施工手续不全、设计变更、工程款滞后等业主因素、环境保护等其他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

2.4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

在市政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因为一系列的不确定因素,可能会使得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或者变更,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3市政工程造价索赔的预防及控制手段

3.1培养专业人才

若想在索赔事宜中保证已方的权益不受侵害,作为谈判者需要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不仅要熟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且要了解施工技术,还应具有一定的谈判技巧。在培养谈判人员的过程中,应使其具备以下几点素质:一,熟知合同,履行己方责任;二,学会琢磨对方心理,明晰对方意图;三,当对方意见合情合理时,应予以适当让步,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可违反原则;四,有足够的耐性,会周旋,懂技巧。

3.2加强合同管理

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一定要做好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加强对合同内容的管理。目前部分施工单位基于己方利益(包括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考虑,常常竭力寻找索赔机会,甚至制造索赔机会,最常见的做法便是利用合同漏洞,将其中某个或者某些不够规范的条款当作索赔依据,甚至人为夸大。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设单位应聘请专业人士对合同的条款、措词以及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3.3做好签证管理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对工程造价索赔的有效控制,在施工过程一定要做好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而在进行工程的现场管理时管理的重点便在于签证的管理。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不仅周期长,而且相当复杂。由于需要多方面的共同配合,所以,不可预见因素也就随之多了起来,进而造成现场变更签证的增多。为做好签证管理,保证其准确性与及时性,一方面需要明确签证程序,一方面需要明确签证范围,另一方面还要明确签证时间以及内容。

3.4做好施工图的设计

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的施工图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并且一张科学、完善的施工图设计能够有效的减少工程的施工变更,有效的避免施工造价索赔的发生。在进行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时建设单位一定要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且在设计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的现场调研、听取参建单位技术人员的意见,并且还要由相关的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细致的监督与管理,最大程度上确保施工图的设计质量。

3.5充分的发挥政府职能

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部分工程所在区域已经有居民居住了,这时候就需要做好相应的迁移工作,为工程施工提供足够的施工区域。在这一过程中,利用政府相关的单位部门应当充分的发挥职能,对于工程施工区域的一些管线、绿化、居民进行及时的迁移,并做好相应的拆迁安置。

4结语

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相关的企业管理人员一定要时刻的重视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全面充分的了解市政工程施工中可能导致索赔发生的各种原因,并且针对这些原因做好相应的预防处理工作。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充分的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做好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重视工程施工的细节,最大程度上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工程索赔的预防和控制?

一、各阶段工程索赔的预防与控制

1、勘察阶段工程建设项目有其固定性、一次性和单件性、明确的目标性、可分解性。因此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是依附于土地的,如建筑、市政道路、管道、桥梁等,对地下资料的勘探至关重要,勘探基础资料的准确,直接影响到设计计算数据,影响选址、选型、地基处理等,进而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勘察阶段主要依据设计要求提出勘察任务书,一般发包方保留对承包方(勘察单位)提出索赔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勘察资料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后,再决定是否进行索赔。为防止勘察资料对设计的影响,在大型工程、新开发地区的工程通常采取以勘察、设计单位联合承包的方式,如深水港工程、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等。

2、设计阶段设计变更引起费用增加,是承包方提出索赔的重要理由,而引起设计变更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有发包方主动提出,承包方合理化建议,实际情况变化,设计缺陷等因素,其中设计缺陷是指因设计单位本身原因造成设计不合理,需修改,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对此,采取在合同中约定部分设计费用需待工程竣工后全额支付;由审图公司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如审核后降低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则对设计单位进行索赔(经济惩罚),对审图单位进行奖励;由于设计缺陷等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变动的,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则对设计单位进行索赔。

3、招标阶段自2000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方,为业主合理选择承包方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集体操作程序。招标文件是投标的基础,它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技术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安全协议、廉政协议,以及相关表式等。现场不明障碍物、地下管线、现场实际土方标高与图纸差异等,常常是承包方提出索赔的理由,对可能被索赔的项目进行充分预计后,分别在不同的章节中予以预防。

针对实际土方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原地面标高差异,在临港集团的场地平整工程中,我们提出由承包方对原地面标高进行复核,差异部分在单价中体现,工程量不变的原则,有效地杜绝了复测后引起的索赔。

针对合同文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为今后签订合同的基础,为避免因合同文件缺陷被索赔,首先将合同文本交由相应的法律人士审核,对明显与《合同法》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修改,对明显欠公平的条款进行修改,再由有经验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审核,结合工程性质,依据类似工程的特定,对可能的索赔进行预防,在专项条款中予以约定,一般合同文本的繁简与索赔的数量多少反比。

4、施工阶段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复杂多变,使施工索赔变得复杂普遍。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和索赔的内容,施工索赔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索赔。按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分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方与分包人,分包人或承包方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索赔。若工程进行了保险,发包方、承包方与保险公司也可能发生索赔。(2)承包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和发包人对承包方的索赔(反索赔)。(3)工程索赔和费用索赔。(4)不可抗拒的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

5、对监理、审价单位、保险公司等的索赔

施工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监理工作,并对其监理范围负责,关键部位、工序、隐蔽工程等采取旁站、测试、验收等措施、手段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可能因施工工期超过原定合同服务期向发包方提出索赔。在合同签订前,对工程施工工期进行预测,并在监理合同中对可能延长的工期进行约定,对该类索赔做到提前预防。

为保证审价的质量,对已审价工程可进行抽检,约定抽检查误差为一定比例,相应进行奖罚。

对已进行投保项目,如发生可理赔项目,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时限内进行索赔,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程索赔的计算

1、分项法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具体公式为: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3、修正总费用法此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内容如下:

(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受的损失。(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所受影响时段内该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修正总费用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能够相当准确地反映出实际增加的费用。

三、国际工程的工程索赔借鉴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激烈,压价、亏损、夺标、恶性竞争等现象严重,这种现象使得工程索赔在各国际工程中被广泛应用,成为国际大承包商经营管理策略的重点和经济效益的增长点。国际工程一般应用FIDIC、ICE等合同条款,在FIDIC、ICE中,均对工程索赔有详细定义和描述,规定“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参与方不履行合同或未能正确地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久务而遭受损失,合同当事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根据FIDIC合同条件,承包方可索赔的条款有18条22款,发包方可索赔的条款有16条17款。

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施工企业过多,而建设项目较少,从而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发包方与承包方很难形成平等的经济合同关系。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得不放弃部分应得的利益,以低价中标,致使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下降,降低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及竞争的能力。我国已加入WTO,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我国在内外工程承包方面取得了喜人进展,实践迫使我们对工程索赔逐步提高了认识。然而不得不看到,经济体制转轨变型的过程是艰难的,任务是繁重的,由于传统落后观念和旧体制的影响,在工程建设中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懂、不敢、不会、不能、不让索赔的五不现象,严重影响着工程建设的进度和管理效益。积极开展索赔工作的总结、研究,增强工程索赔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实施索赔,做好索赔工作,就可以为施工企业争取到应得的补偿,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并做好索赔工作。1 工程索赔的含义及索赔机会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索赔一般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自己额外费用支出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工期索赔主要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的要求。索赔是双向的,在承包工程中,最常见、最有代表性的是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所以应将其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在现代承包工程中,特别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常见的索赔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1 当事人违约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1.2 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不可抗力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社会事件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1.3 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1.4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等。1.5 监理人指令监理人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并且这些指令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1.6 其他第三方原因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2 工程索赔的策略和技巧索赔工作既有科学严肃的一面,又有艺术、灵活的一面。对于一个确定的索赔事件,往往没有预定的、确定的解;也往往受制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各自的工程管理水平和索赔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的公正性、合理性等因素。因此索赔成功不仅需要令人信服的法律依据、充分的理由和正确的计算方法,索赔的策略、技巧和艺术也相当重要。2.1 依法签订严谨规范的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挽回损失的重要手段。合同和现行法规是索赔的依据,是索赔最终解决的判定标准。合同有利,则在工程索赔中处于有利地位;合同不利,索赔的理由就不充分。必须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同风险分析和对策,重视合同谈判,争取对合同中的风险型条款、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和单方面约束条款作出附加修改条款,为工程索赔提供条件支持。2.2 预先、及时发现和提出索赔对于承包商而言,在投标报价时就开始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勘察施工现场,寻找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通过降低报价来获取项目,通过索赔来达到盈利的目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日志,要善于辨别变更或新增项目,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发现索赔项目的同时,及时提出索赔,不要错过时间期限。2.3 书面确认变更指令只有得到监理工程师、业主对变更的书面确认,承包商才能进行施工变更,否则应不予支持。因为监理工程师、业主的口头变更要求没有形成书面形式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如果索赔过程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口难言,并为日后索赔的失败埋下伏笔。2.4 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注意搞好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关系。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理解和同情,避免由于感情上的障碍而影响索赔的顺利进行。2.5 论证资料要充足索赔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做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材料,索赔报告一定要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各种工程合同文件,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来往信函,电话记录及会谈纪要,气象报告和资料,工程进度计划,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其他资料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采购单、物价指数等。2.6 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容易被业主或工程师拒绝。2.7 要注意发包方的反索赔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承包商要不懈努力做好反索赔准备,同时也要更加努力地做好自身施工索赔工作,以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质量优良的合格产品,客观、合理、合法的列举业主违约事实,一举夺取施工索赔胜利,防范反索赔于未然。3 结语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以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市场中的施工索赔已成为一种正常的现象。索赔工作关系着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工程索赔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1.提出索赔要求。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3.协商解决索赔问题。4.调解。5.诉讼。在双方和解不成,又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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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律师

2022/12/3 19: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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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律所锦旗🚩 19天达成和解,一次性解决三方纠纷, 让委托人无后顾之忧,彰显专业与速度。 委托人特别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王熙 律师

2022/12/8 16: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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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不孤,众行致远

王熙 律师

2023/7/5 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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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甚至抵押房屋,先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王熙 律师

2022/11/23 14: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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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0期和解大讲堂于6月24日14:00活动开启!教您一套一听就会、行之有效的高效方法,为您定制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速获赔!

王熙 律师

2023/6/19 12: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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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律师小,是客户定制的锦旗太大,听说客户的心意更大,一面锦旗承载不了[烟花][烟花][烟花]

王熙 律师

2023/9/4 13: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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