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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要式合同是指法定或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为不同的法律概念,要式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但存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形:第一,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第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地规定,要式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要式合同成立条件的内容: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2、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以书面形式订立,具备相应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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