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原则法律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有如下原则:第一、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第二、及时、合理处理索赔。第三、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第四、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3、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4、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有( )。
【答案】:B,C,D
解答如下:
依据《建设工程计价》第五章第二节,应选B、C、D项。
[解析]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分为:(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公路工程索赔应依据哪些基本原则?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有哪些?
(1)处理索赔事件应依据以下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有:
1)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以上所述。
工程费用索赔处理基本原则?
1、必要原则
指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而所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
对于某一个确定的费用项目,若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准进行费用索赔,承包商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自己在投标时的工程预算有漏项错误,且合同条款中没有对此类情况进行补偿的根据,那么这种漏项将是承包商自身的一种损失,即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也不会得到批准。理由是:
(1)承包商无法证明其漏项错误究竟是工作疏忽还是故意留有余地;
(2)此处的漏项错误损失有可能被别处的重项错误所弥补;
(3)漏项错误使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乃至获得了成功。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无从让业主确信其索赔费用是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也就无从索赔。
2赔偿原则
指从索赔费用的补偿数量角度看,索赔费用的确定应能使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得到完全弥补,但也不应使其因索赔而额外受益。
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但是,承包商不能企图利用索赔机会来弥补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内部亏损,也不能利用索赔机会谋求不应获得的额外利益。一言以蔽之,在实际损失获得全额补偿后,承包商应处于与假定未发生索赔事件情况下合同所确定的状态同等有利或不利的地位。即费用索赔是赔偿性质的,承包商不应因索赔事件的发生而额外受损或受益。换个角度来说,业主也不能因为承包商所遇到的不利问题而获得额外利益,特别是在产生问题的原因与业主或其代理人有关的情况下。
我国民法通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都规定: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③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损失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此可见,违约金虽可能有不同的性质,但在建筑施工合同中一般是赔偿性的。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除了通常约定的承包商延期完工需向业主支付延误赔偿金外,大多没有其它的违约金约定,而是直接计算所发生的实际损失,并给予补偿,没有惩罚性质。
3最小原则
指从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来看,一旦承包商意识到索赔事件的发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以将损失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费用提出索赔要求。
按照一般的法律要求及合同条件,承包商负有采取措施将损失控制并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义务。这种措施可能包括:保护未完工程、合理及时地重新采购器材、及时取消订货单、重新分配工程资源等等。如,某单位工程因业主原因暂停施工时,若承包商可以将该工程的施工力量调往其它工作项目,但因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消极,没有进行这样的资源优化调整,那么,承包商就不能对因此而闲置的人员和设备的费用损失进行索赔。当然,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对其采取减少损失措施本身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4引证原则
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伴随有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以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资格且其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没有充分证据的费用索赔项目有可能带有欺骗性,因此将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拒绝。
5时限原则
在国际上,几乎每一种土木工程合同条件都对索赔的提供时间有明确的要求。例如,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在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应将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向业主呈交一份索赔意向的副本。承包商应严格按照适用合同条件的要求或合同协议的规定,在适当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否则其索赔要求将得到拒绝。
时限原则的另一层含义是指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应是发现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应采取轻视或施延的态度。索赔事件的及时处理,即能防止损失的扩大,又能使承包商及时得到费用补偿。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是有利的。况且,单项索赔事件若得不到及时处理,常常会和相继发生的其它索赔事件交织在一起,不仅会使索赔事件难以辨识,更会大大增加索赔的处理难度。
建设工程费用索赔处理原则?
1、费用索赔必须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
无论是合同当事人违约还是不可抗力的发生,费用索赔都必须在合同或法律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工程师依据合同和事实对费用进行索赔处理是其公平性的重要体现。
2、费用索赔必须建立在非自身因素引起索赔事件,并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失的基础上。
3、及时合理的处理费用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应当及时提出和处理。如果费用索赔处理不及时,必会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如承包人的费用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将会导致其资金困难,从而影响工程进度。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的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
4、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才能使工程顺利地实施,降低工程投资。
房屋工程索赔原则是什么?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是:
(一)合法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必须做到有理有据;
(二)合理原则。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三)时效原则。处理索赔事件时进行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四)协商处理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是: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
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的一般原则是遵循合同依据、合理性和合法性、证据和资料、技术评估、协商与调解和监督与验收。
1、合同依据
监理工程师会参考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确保索赔请求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
2、合理性和合法性
监理工程师会评估索赔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遵循规范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合理的工期延误等。
3、证据和资料
监理工程师会要求索赔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资料,用于评估索赔请求的成立性和合理性。
4、技术评估
监理工程师会进行技术评估,例如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和变更等进行分析,以确定索赔请求是否合理。
5、协商与调解
监理工程师会鼓励索赔方与承包商进行协商和调解,争取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促进和谐合作。
6、监督与验收
监理工程师在索赔处理过程中会继续监督工程进展,确保索赔处理结果的实施和达到预期效果。
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任职条件
(一)概念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与协调,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
(二)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4、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5、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
工程师公正合理的处理索赔事项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法律分析: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工程师作为施工合同的管理核心,必须公平地行事。以没有偏见的方式解释和履行合同,独立地作出判断,行使自己的权力。处理索赔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从工程整体效益、工程总目标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或采取行动。使合同风险分配,干扰事件责任分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不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和不违背工程总目标。
2)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工程师应该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合同,在索赔的解决和处理过程中应贯穿合同精神。
3)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合同的实际实施过程、干扰事件的实情、承包人的实际损失和所提供的证据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工程费用索赔。索赔是合同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甲乙双方要做好与索赔事项有关的资料记录。索赔程序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