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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不申请,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综上所述,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过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办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仔细看看判决书,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那只能是吃哑巴亏了。申请条件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税务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税务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税务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3、向该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在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一些诉讼活动所作出的生效判决,可能很多的人员他们并不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意思是还是需要法院来介入进行强制执行。比如说有一些行政命令等等也可以申请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的程序,都是需要书面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超过强制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如何处理

超过强制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处理具体如下:

1、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

2、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的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中断,而非除斥期间。而且该条明确提出申请执行时效的概念,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4、因此,申请执行时效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与诉讼时效制度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应该属于同样的权利范围。这一权利范围最主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时效抗辩;

5、如果案件当事人没有自己提出时效抗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时效抗辩的,也不能对时效抗辩进行释明的,在法律上时效抗辩视为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假如在案件的审理或执行当中,当事人没有提出这一抗辩,法律即视为当事人自己放弃这一权利;

6、此外,假如法院在立案审查期间对申请人的申请执行期间是否发生中止、中断进行审查,那么法律规定的七天立案审查期远远不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没有办法彻底查清事实;因此,对于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案件,法院应直接立案执行而不应审查,如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已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可以终结本案。

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1、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2、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3、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在3个月内提出;

4、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年,计算方法与海关作为申请人时相同;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

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

1、判决书执行申请时间=判决生效时间(一般7日)+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时间(一般是30日)申请执行期限:判决生效后2年内;

2、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综上所述,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过了强制执行期限的补救办法

法律主观:

申请强制执行 的期间为两年,如果已超过申请期限的,就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其中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执行过了期限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超过执行的期限怎么办超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的,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法院立案后视情况而定: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则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则需由法院对该异议进行审查:1、如果申请执行时效的有中止、中断情形的,或未超过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则异议不成立,应由法院继续执行。2、如果异议成立的,则由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三、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此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强制执行到期了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到期后,如果被执行人以此予以抗辩的,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将不会受到法院的支持,被执行人无需再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关于法院强制执行到期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院强制执行到期了怎么办

1、法院强制执行到期了,被执行人可以以此理由进行抗辩,权利人将无法继续申请执行。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可以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6、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到期了,被执行人可以以此理由进行抗辩,权利人将无法继续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2年过了怎么办

强制执行2年过了,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已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可以终结本案。强制执行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果超过了两年就过期了,这个时候只能尝试再去申请执行,还有看对方是否有异议,愿意执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执行了,因此当事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要先注意以下时效。

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税务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税务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税务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向该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需提交的手续材料有:

1、执行申请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4、结案联系单(调解结案的除外);

5、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处理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执行,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另外一种是对方拒绝执行,但是已经超过了执行期限。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就不再受理了。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处理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处理

1、超过时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文书下达生效后,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种是对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要求,但自己超过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知,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执行,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另外一种是对方拒绝执行,但是已经超过了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执行期限怎么办

强制执行超过执行期限了的话,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是在被执行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一般说来,强制执行申请的期限是两年,如果两年之后都还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很可能就过期了。关于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执行期限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执行期限怎么办

1、法院立案后视情况而定:

(1)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则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则需由法院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3)如果申请执行时效的有中止、中断情形的,或未超过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则异议不成立,应由法院继续执行;

(4)如果异议成立的,则由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下面是规定依据。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强制执行的费用在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之后由被执行人给钱的,如果是没有涉及到财产的话,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就是在50元到500元之间的。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

二、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法院还会受理吗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法院还会受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以超过执行期限抗辩,法院就会裁定不给执行了。

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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