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应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该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首先,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机制。,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就说明案件当事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超过37天不放人,就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完整的证据,决定实施逮捕。,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机制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机制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机制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说明什么,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说明犯罪事实轻微未达到立案的标准,不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刑事拘留37天晚上放人显然是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司法机关要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处罚标准是不同的,违法事实达到立案标准的,那么就会在37天内进行批捕处理的,并追究刑事责任。
刑拘超过37天不放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超过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7天刑事拘留还没放人怎么办?,
1、37天刑事拘留还没放人可以先了解被拘留者是否被逮捕了,因为法的的刑拘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执行机关超过三十七天不放人、也没有实施逮捕行为,那么就属于违法,此时可以依法检举。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异地执行刑事拘留如何计算期限?
1、异地执行刑事拘留从抓获地宣布刑事拘留时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期限,自宣布刑事拘留时开始。异地执行刑事拘留,意味着,在抓获地宣布,即刑事拘留期限已经开始起算,临时寄押时间以及押解在途时间,都应当计算在刑事拘留期限之内。
2、异地执行拘留,无法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的,应当在宣布拘留后立即将其送抓获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到达管辖地后,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无法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既包括24小时内无法赶到抓获地的情形,也包括虽然能在24小时内赶到抓获地,但无法在此时限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启程回到管辖地的情况。
管辖地公安机关接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信息后,应当及时进行预判断。对于存在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天气恶劣等情况,明显难以在24小时内抵达抓获地,或者虽然能抵达但无法在24小时的时限内启程将犯罪嫌疑人带回管辖地的,应当商请抓获地公安机关在宣布拘留后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送抓获地看守所寄押。
同时,管辖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派员赴抓获地办理手续,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并在到达管辖地后立即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如果管辖地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到达抓获地并在宣布拘留后24小时内启程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的,则不用将犯罪嫌疑人送抓获地看守所寄押。
3、异地执行拘留,需要临时寄押的,应当持拘留证等有关法律文书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送看守所寄押。
临时寄押的犯罪嫌疑人出所时,看守所应当出具羁押该犯罪嫌疑人的证明,载明该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羁押原因、入所和出所时间。
37天刑事拘留到了没有放人应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7天。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的37天内,没有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那么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应该去公安机关确认是否已被逮捕,或者是否拘留错误。如果已经查明了被逮捕人不构成任何犯罪的,则应当立即予以释放。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37天后,经公安机关查证没有犯罪证据,公安机关必须对当事人进行释放。如果超过这一期限不予释放,当事人可以请代理律师对公安机关进行投诉,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