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包含哪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
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
同时,国家标准只确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为企业制定更高标准提供了空间。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
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同时,国家标准只确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为企业制定更高标准提供了空间。
本标准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总结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以“突出质量策划、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以提高质量管理要求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制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在较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提高。
本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础,融人工程质量的分级评定,在统一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内部验收方法、质量标准、质量等级评定及检查评定程序的前提下,为创工程质量的“过程精品”奠定基础。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质量内部控制的标准、内容、方法和程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提出了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批质量检验抽样方案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子单位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等均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变化、企业发展的需要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请各级施工单位在执行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请将意见或建议及有关资料随时反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以供本标准修订时参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介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以下是中达咨询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 年10 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信息:
中文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依据文件 关于启动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起单位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的标准都有什么?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 工程质量标准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介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 年10 进行审查定稿。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信息:
中文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依据文件 关于启动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起单位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有哪些
作为非专业人士而言,可能对建筑工程施工并不是很了解,更别说知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了。不过别担心,下面我就针对这个疑问,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1、施工现场质管应有对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管体系、施工质检制度以及综合施工质量水平审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施工质量管制:
(1)建筑工程选用的材料、半成品、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等需要进行现场查收。
(2)各工序应根据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制,各道工序完毕后需进行检验。
(3)有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查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根据下列要求验收:
(1)应满足本标准与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满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验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审查评定的情况下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由施工方告知相关单位进行查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建筑施工注意事项
1、对于龙门吊、塔吊等,应做好相应的基垫工作。而提升设备,需要检验规范之后才能使用。
2、钢管、脚手架需要按规范搭设,并且还要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3、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根据技术标准做好。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将工程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这几个层次。
单位工程按下列原则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数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的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统一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耐久性。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包括工业厂房、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等。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
(1)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全过程控制、分阶段验收的原则。
(4)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缺陷的原则。
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内容
(1)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
(2)施工图纸的审核。
(3)基础工程验收。
(4)结构工程验收。
(5)装饰工程验收。
(6)安装工程验收。
(7)防水工程验收。
(8)保温隔热工程验收。
(9)给排水工程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注意事项:
1、验收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环保等方面。
2、对建筑材料、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对施工过程中的记录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图纸、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
4、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工程。
5、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
6、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确认。
7、验收合格后要出具验收报告,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