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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同只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有效。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只要有其中一项都有效。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签订书面合同时,并不必须要同时签字和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签订合同根据什么法律

双方对交易行为达成合意之后签订了合同,是市场交易中避不可少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会发生法律效力,那么签订合同依据的法律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双方对交易行为达成合意之后签订了合同,是市场交易中避不可少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会发生法律效力,那么签订合同依据的法律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合同依据的法律

合同的签订程序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

(一)要约阶段所谓要约指当事人一方为签订合同,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提议。这一提议必须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可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1.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变更或擞销要约。

2、受约人如果表示愿接受要约的全部条款,合同即告成,要约人不得反悔,否则要承 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口头形式的要约在发出时即便生效;书面形式的要约在对方收到之前,要约人有权撤回,但擞回通知须先于要约到达,否则,撇销无效。要约的有效期可因要约有效期已满或受约人拒绝而终止 。

(二)承诺阶段所谓承诺是指受约人对要约人的内容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若受约人对要约的内容提出增减或其它变动,这就变成了受约人对原要约人的一种新的要约。要约一经承诺 合同即告成立。承诺人对自己发出的承诺可撤回,但撤回的通知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否则承诺人要 负违约责任。另外,承诺须在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到达 , 合同才能成立,否则,承诺是否有效将取决于耍约人的态度。对一些重要药品购销合同或涉外药品购销合同,除按上述程序签订外,还应在签订合同前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或计划批准书,并依法办理公证、签证等特殊手续后,合同才能成立 。

二、民法典的准合同是什么意思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式均一样,只是有时定为草本或正式本之别。但从法律上说,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败,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责任;而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叫违约。

三、行政合同的原则

是行政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依据行政法原理,有:

公开竞争原则公开竞争原则,是指行政合同一般应当在公开招标、投标,公开竞争的基础上订立。 该原则不仅是民事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行政合同订立时应遵循的原则。由于行政合同 的行政性,该原则对合法的行政合同的达成至关重要。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 为例。法律规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可以采用协议、拍卖和投标的方式签订。但体现公开 竞争原则的招标方式和半公开或秘密的协议方式,在合同签订的结果方面差异明显。以上海市为例,自年至年,土地出让中采用招标方式的每平方米单价都在美元以上,而采用协议方式最低只有美元(平方米,一般在几百美元之间。可见,招标方式的采用,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大为增加,公开竞争原则的运用,使得政府行为透明度大为增加,使经济管理行为处于监督之下,而不公开的协议方式则为权钱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

行政合同的公开竞争原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订立行政合同要求行政主体事先公开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如行政主体欲出让国有土地,应当事先公开订立合同的要约及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使行政相对方能全面了解行政主体签订合同的要约。同时,公开竞争原则的遵守也是行政机关保护相对方的信息自由权的表现。在行政活动中,行政相对人都有权获得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之外的信息。

(二)行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求行政主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各方,让参与的各方有均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和实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既能保证公益的达成,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益,也有利于防止腐败。

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是指行政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必须根据行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行政合同的条款。行政合同的全面履行是行政合同依法成立的必然结果,并构成行政民法典律效力的核心内容和行政合同消灭的主要原因。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合同是专门来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一份文件,而行政合同的特点就是可以让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减少双方的纠纷,所以,在签订这份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协商好里面的条款,达到公平、公正,这样的合法也才会起到法律效益。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一般都会经过要约阶段与承诺阶段,经过这两个阶段达成合意之后合同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合同依据的法律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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