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有权收取定金吗
法律分析:中介一般没有权利收取定金。但是在售房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中介可以接受委托,代收并转付房屋定金,此权利由权利人转予,售房方未同意或购房方未主动委托的情况下,房产中介没有权利要求代收房屋定金。中介的主要职责如下:1、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2、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代收定金是合法的吗
中介代收定金是否违法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买房人或卖房人有授权委托中介收取定金,那中介代收定金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买卖双方没有授权委托中介收取定金,那代收定金就是不合法的。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购房定金中介代收合法吗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介要定金才办产权证合法吗是真的吗
收定金不合法,不是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只有在产权登记相关法规明确要求将定金缴纳给中介机构作为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时,中介机构才能要求业主缴纳定金。
如果中介机构确实提供了服务,业主应当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超过合理范围。因此,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建议仔细了解其服务流程和费用,并与中介机构协商明确相关事项。同时,购房者也应该保持警惕,避免被不法中介机构利用或欺骗。
中介代收定金合法吗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并没有获得授权,在签订购房合同中,中介代收定金的行为并不合法。如果是直接与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中介收取定金是属于合法行为的。定金在交付时,定金合同便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介收定金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双方约定好就是合法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适用于合同订立的双方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且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介代收定金合法吗
法律分析:如果中介获得代理授权,代收定金行为合法。如果中介并没有获得授权,在签订购房合同中,中介代收定金的行为并不合法。如果是直接与中介签订购房合同,中介收取定金是合法的。定金在交付时,定金合同便成立。
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
中介收定金是否合法
法律主观:
定金 是在 合同订立 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定金罚则 ”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适用于合同订立的双方或 债权人 与债务人双方,且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对于 购房合同 而言,定金双方指向的是房屋买卖的双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够按时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 购买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房地产中介作为居间人,并非 房屋买卖合同 的当事人,其无权与 买卖合同 双方签订 定金合同 或向任何一方收取定金,在并未取得卖主授权的情况下,其收取定金是一种越权行为。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客观: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