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一致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争议解决条款”具有其一定的独立性,不能协商选择的话,有约定仲裁的,仲裁优先。一般情况下,主合同与从合同文本中均有约定争议解决办法,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不一致,就可能形成冲突。
第一种冲突类型,虽然主合同与从合同均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但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即约定管辖法院存在冲突。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第二种冲突类型,主合同与从合同中,部分合同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而其余合同却约定由法院进行诉讼。若对于经公证的合同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先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然后依据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未经公证的合同,则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种冲突类型,主合同与从合同中,部分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其余合同则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此种情况应分别按照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进行诉讼或仲裁。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因此,如果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则直接排除法院管辖。反之,如果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亦不应受其主合同或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签合同时,双方对争议的解决方式意见不同,一方要写诉讼,一方要写仲裁,怎么办?
这个是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还是参照合同原则,双方协商决定,不能决定的,在发生争议后,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但是法院必须要是有管辖权的。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以上必须二选一,选定才有效。()括号中的内容自行替代或更改,其中,法院的选择必须选择有管辖权且对你方相对 有利的法院;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一定要书写正确。
主合同与从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一致怎么去解决争议
如果约定管辖法院存在冲突的。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如果是主合同与从合同中,部分合同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而其余合同却约定由法院进行诉讼。若对于经公证的合同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先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然后依据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未经公证的合同,则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主合同与从合同中,部分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其余合同则约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此种情况应分别按照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进行诉讼或仲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