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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解除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主观:

合同无效 后的法律责任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不同。 民法典 规定, 合同解除 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 合同当事人 承担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 , 担保人 对 债务人 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被解除担保人能否免责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随即无效。但是担保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效力如何

法律主观:

主合同解除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在主合同解除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不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申报的债权范围很可能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不一致,因为保证人是不得代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应该按照约定或法定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申报债权。保证合同对保证责任范围有约定的,保证人按照约定担保债权数额申报债权,保证责任范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定保证范围看情况而定。,主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在主合同解除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终止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主合同终止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设立于主债务合同上的担保随之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但从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但应当明确的是,国家机关既包括各级党委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又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些单位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担保人。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提供的担保,非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则担保不生效力。

6、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则担保合同无效。否则,担保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担保合同是在基础合同主合同的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订立的,以担保基础合同即主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为目的,能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因而它除具有普通民事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普通民事合同所不具备的特殊性。担保合同系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在效力上相对于主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按传统的保证,主合同无效或撤销时,保证合同也因之无效或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不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解除了,担保合同还有效的原因在于,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除而当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一、主合同解除,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3、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六百九十三条

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最长多久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为债务担保的期限最长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解除,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要区分不同的情形。如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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