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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补合同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补签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若主体不及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其意思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使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具体由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事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吗

事后补签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依法成立,就具有效力。

合同成立前就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就该行为表示认可并签订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补签只是将早已经成立的合同以书面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不是标志着合同的成立,因此,补签这一行为并未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也并未对合同主体造成负面影响(合同风险是存在于合同条款本身、合同履行过程相关证据的留存以及合同相对方的诚信状况,而不是在于合同补签这一方式)。

合同补签是指在具体的业务履行过程中或者履行完毕后,双方才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合同标明的签订日期即为合同实际的签订日期。此时,合同业务开展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此时存在合同业务实际开展时间和合同标明的签订时间两个不同的时间点。

合同倒签是指在具体的业务履行过程中或者履行完毕后,双方才签订合同并且合同标明的签订日期早于合同实际签订日期,此时存在合同业务开展时间、合同标明的签订时间和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三个不同的时间点,但形式上仍然是两个时间点(合同业务开展时间和合同标明的签订时间,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从合同文本本身是无法体现出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后补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有的,合同的订立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如果该补充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协议内容合法的,则该协议有法律效力;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补充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补签劳动协议是否合法

补签劳动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原因如下:

1、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够和单位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事后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将日期往前面推,从而逃避以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惩罚,此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愿意,也是可以的。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如下情况。

一,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建议劳动者最好与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可以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写成补签时的日期,这样既可以要求单位负相应责任,也不必担心单位以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将其辞退。如果由于工作疏忽的原因造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而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拓展资料:补签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时间应以最后签订的时间为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年之后补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在中国,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时立即签订,并自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因此,一年之后补签劳动合同可能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当在入职之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一份备案。如果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尽管该法没有针对“补签”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也强调,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并不允许事后补签。因此,一年之后补签劳动合同可能被认为是无效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需考虑具体问题、地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有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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