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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阴阳合同处罚谁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签订“阴阳合同”都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卖方因为少缴税款,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存在偷税行为,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可能因触犯刑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买方存在偷逃税费的行为,被查实后,也会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偷逃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上述而言,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签订阴阳合同就意味着有可能涉嫌逃税。而涉嫌逃税要承担法律责任,即税务机关一旦查实的话要追缴税款,而且要处以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数额到了一定程度还要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中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手房阴阳合同处罚谁

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订立合同的原则有自愿订立的原则;公平、平等的原则;诚信原则;不违反法律的原则;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以及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二手房签阴阳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合同无效的风险。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阴阳合同的效力上存在一定的瑕疵,进行备案的“阳合同”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发生法律效力,而“阴合同”双方签订的目的为获取高额贷款或者降低税费很可能也被认定为无效。

所以基于前面这一点来看,阴阳合同存在着被认定无效的而导致双方交易不能进行的风险。

二、买方不全额支付房款,卖家追诉难。

如果为逃避税费签订阴阳合同,此时如果买方借机只依据备案的低价合同进行付款,虽然卖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买家按照“阴合同”支付房款,但是可能会面临高额的诉讼成本和消耗大量的精力。

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风险。

采取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是偷税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少缴的税款,并且处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甚至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在房屋买卖领域,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阴阳合同”一般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虚高房价,合同中约定的房价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并以此合同作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依据,以此来达到多申请贷款从而减少首期款的目的;

另一种就是压低房价,在合同中约定的房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并以此合同作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依据,从而达到逃税或规避限价等目的。

一般情况下,“阴合同”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的合同。

对于“阳合同”,虽然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但由于其中价格条款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故“阳合同”中价格相关条款应为无效,同时“阳合同”其他不涉及价格的条款依旧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阴阳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来说,阴阳合同中,“阳合同”因为意思表示虚假而属于无效合同,“阴合同”的效力还要根据有关法律认定。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 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阳合同” 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恶意串通降低成交金额,该合同的成交金额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征管法的强制性规定,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少缴税款的非法目的,即便是合同成立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解决阴阳合同纠纷:

在实践过程中,由于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并且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

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也会根据阴阳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来给予不同的认定: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签订“阴阳合同”的目的是为规避法律或银行的规定,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尽管这种违法行为未必会带来特别严重的法律后果,但交易双方还是尽量不要签订这样的合同,因为这还会增加交易风险。虽然有人是为规避法律主动签订,但有人也是因为另一方提出要求而被动签订,而且目前完全杜绝阴阳合同的现象又很难做到。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而签订阴阳合同,都要注意防范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指当产生争议时,双方对合同价格各执一词,纷纷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价格。

阴阳合同中,一般情况下,后签的合同为准。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无法判断先后的,应当证明哪份为“真实意思”。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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