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如何区别
审计人员在进行决算审计时,发现合同结算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建设单位已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结算造价进行了审核。“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是投资审计中经常遇到的,如何理解它们?
一、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固定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结算价=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2.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因为有比较成熟的法规和先例的经验;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总投资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业主的风险较小。但是,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困难也常常引起合同双方的纠纷或者诉讼,最终导致其他费用的增加。
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定义重大工程变更的合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
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
1.是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
2.是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二、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单价可调。在合同中签订的投标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
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
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⑵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⑶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⑷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什么是固定综合单价?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二者有何区别
固定综合单价是某个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变化。
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组成合同造价的单价固定不变,这个单价可以是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也可以是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时),也可以是单位造价(采用平方米指标包干计价时),所以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价确定的方式之一。
区别:
1、风险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是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固定综合单价是有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组成不同: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等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固定综合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3、造价不同: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则是在合同中约定。
扩展资料:
合同风险问题:
1、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险进行合理分摊,在合同中须进行明确约定范围以及幅度。
2、由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
3、由承包方根据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可自主控制的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
4、对于最主要的材料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调整价格的建筑材料范围、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和分担的约定范围幅度、材料价格调整时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单价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综合单价
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的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原则上是单价固定,工程量需要审核,但要注意合同的其他约定,比如,新的费用文件出台是否调整,主材价超过5%,设备价格超过10%,如何调整。按合同约定处理。
总价合同,需要看它的合同条件是什么,也就是什么范围的总价合同,是图纸包干还是清单包干还是有其他的补充条件,特别上说明的是,即便是总价合同,实际甩项或者没做的项目依然需要扣除。
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的区别:
实际,现在的合同,可以不要‘固定’两个字,直接叫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首先理解:任何固定,都是有前提的,对合同来说,约束条件很重要。
对总价合同来说,合同的依据是承包范围和图纸,清单作为计算合同价格(总价)的参考。举例:你定做一个柜子,图纸不变,厂家给你的报价中没有列出五金拉手,你也不会再给他加钱。因为当时谈的是,这样一个柜子(图纸)的总价。
单价合同不多解释。相当于上面例子,先不算总价,合同签订,板材每展开平米300元,按实际结算。
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但是,总价,单价都有约束条件,风险范围,材料涨价(降价)等情况,如何补偿或返还,不能因为有这些约定,就认为不是‘固定’了。
合同中的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而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
有些时候设计图纸不详细、相关条件不具备,这时候工程量无法计算准确,但又想招标,这时候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算,把图纸不详细的风险转嫁于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