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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法律分析:下列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出卖人和买受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的情况有: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8)其他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合同无效的情况又是哪些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合同以下时候属于无效情形:,1.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2.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就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进行履行,所以,如果有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合同大家可能都签过不少,但仔仔细细全部看完的可能并不多,特别是一些特别长的合同,但是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像是买房的时候,如果合同中的价格过高,就很可能失效,因为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会对私房给出一个标准议定价格,在经过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其次就是房屋的归属权问题,出卖房屋的主体,也就是卖方,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是亲属之类的人卖出的,那就属于无效的合同。与此同时,房屋的产权如果是多人共同持有,那就必须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和授权才能卖出。

再者就是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之后,所有权才算转移完成,哪怕已经收完了房款,买方也已经入住,这份合同都是没有生效的。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4)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现在很多房产纠纷问题,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这是纠纷的根源问题。那么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遇到过类似问题朋友们不要着急,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无效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 房屋所有权 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 转让土地使用权 ,买方可以提出这种 买卖合同无效 。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 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 存在欺诈行为 ,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 买卖合同生效 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 房屋质量问题 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 向法院起诉 。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购房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购房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购房合同无效;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购房合同无效;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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