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入库流程包括 仓储入库流程
仓储入库需要什么流程?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仓储入库流程,供你参考。
仓储入库流程如下
(一)进货作业流程
所谓进货作业是指从商品接运开始,把货物卸下、开箱理货,检查商品数量、质量,之后将有关进货信息进行处理等作业。图4-1为进货作业流程图。
1.进货的计划分析
进货计划的制定的基础及依据是采购计划、进货因素及配合存储作业
进货因素包括:进货对象及供应商的数量;商品种类及数量;进货车种及车辆台数;每车卸货和进货的时间;进货所需人员数;商品的形状和特征等。
配合存储作业是做好进货作业与存储作业之间的衔接,包括入库物品的储位指派、存储物品的形式(托盘、箱等)及存货量的计算等。根据预计到货的商品特性、体积、数量和到货时间等信息,确定好商品存储位置,合理安排人力及设备器材的准备工作。
员或承运人签字证明,以便明确责任。
5.商品验收
商品验收是按验收业务流程,核对凭证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对入库商品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的经济技术活动的总称。既对到库商品进行理货、分类后,根据有关单据和进货信息等凭证清点到货数量,确保入库商品数量准确,同时,通过目测或借助检验仪器对商品质量和包装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单据和其他验收凭证等验收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入库商品在数量及质量方面的准确性,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6.进货信息处理
按照进货作业流程,商品验收完毕后,既可通过搬运码放过程进入指定储位存储,进入存储作业。在此过程中,必须做好进货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处理,进货作业信息是指示后续作业的基础,因此,掌握并处理好进货信息非常重要。首先须将所有进货入库单据进行归纳整理,详细记录验收情况,登记入库商品的存储位置。然后依据验收记录和到货信息,对库存商品保管帐务进行处理,商品验收入库,库存帐面数量与库存实物数量同时增加。
(二)进货作业组织
为安全有效地卸货和仓库能按期而准确地组织商品入库,在规划进货作业时必须遵循以下作业原则:
1.在组织和安排进货作业时,要考虑现有的人力资源,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供应商能够直接送货入库的,应要求对方自行卸货,以减少仓库作业人员,并保证卸货作业能正常进行;
2.充分考虑进货作业和存储作业等其他作业的有效衔接,仓库出货、存储一般有托盘、箱、小包及单件四种包装方式。进货也有这四种包装方式,因此在进货作业时,必须通过拆箱、重新包装等方式将进货包装单位转换成适合存储包装单位;
3.为节省空间,力求在一个工作站进行多品种卸货作业及将各项作业集中在同一工作场所进行。既将卸货、分类、标记、验货等作业环节集中在一个场所完成,这样既可以减少空间的占用,也可以节省商品装卸搬运次数,降低作业成本,提高作业效率;
4.把码头月台到储区的活动尽量设计为直线流动,并使距离最小;
5.尽量使用可流通的容器,节省更换容器的时间,同时也有利于配合装卸搬运设备的使用;
6.根据到货车辆的分布特征,合理调度,平衡停泊码头的到货车辆,保证在高峰时段能维持正常速度的流动;
7.详细记录进货资料,以便后续存取及信息查询的需要。
仓储物验收
仓储物的验收是保管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验收后,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相关法规对仓储物的验收有哪些规定?
保管人和存货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入库货物的验收问题作出。验收问题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验收项目,二是验收方法,三是验收期限。
仓储实施细则第四章对货物验收专门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参考。其主要内容有:
1、保管人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验收方法为:全部验收和按比例验收。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验收期限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项目、验收方法和验收期限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如发现入库的仓储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予以退回。
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理解本条保管人的赔偿责任时,品种、数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较为明确;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要注意二点:(1)这里讲的是质量不符合约定。对不同条件、不同性质的仓储物的质量,可以按照交易习惯和当事人人的特别约定来确定质量问题。
商品入库验收需要检验哪些内容
1、核对凭证
入库物品必须具备下列凭证:
(1)业务主管部门或货主提供的入库通知单和订货合同副本,是仓库接收物品的凭证。
(2)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3)物品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若物品在人库前发现残损情况的,还要有承运部门提供的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作为向责任方交涉的依据。
2、实物检验
(1)实物检验就是根据入库单和有关技术资料对实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
(2)数量检验是保证物品数量准确的重要步骤。
(3)按件数供货或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物品,做数量验收时要清点件数。
(4)按重量供货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物品,做数量验收时有的采用检斤称量的方法,有的则采用理论换算的方法。
(5)按体积供货或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物品,做数量验收时要先检尺,后求积。
(6)在做数量验收之前,还应根据物品来源、包装好坏或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对到库物品是采取抽验还是全验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数量检验应全验,即按件数全部进行点数;按重量供货的应全部检斤,按理论重量供货的应全部检尺,然后换算为重量,以实际检验结果的数量为实收数。对于大批量、同包装、同规格、较难损坏的物品,质量较高、可信赖的,可以采用抽验的方式检验。
扩展资料:
货物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在物品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物品数量或质量有问题,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数量和质量问题有可能发生在各个流通环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问题进行处理,有利于分清各方的责任,并促使有关责任部门吸取教训,改进今后的工作。
(1)凡属承运部门造成的货物数量短缺、外观破损等,应凭接运时索取的货运记录,向承运部门索赔。
(2)如发生到货与订单、入库通知单或采购合同不相符的,尽管运输单据上已标明本库为收货人的货物,仓库原则上也应拒收,或者同有关业务部门沟通后,将货物置于待处理区域,并做相应的标记。
(3)凡必要的证件不齐全的,应将货物置于待处理区域,并做相应的标记,待证件到齐后再进行验收。
(4)凡有关证件已到库,但在规定时间内货物尚未到库的,应及时向存货单位反映,以便查询处理。
(5)供货单位提供的质保书与存货单位的进库单、合同不符的,做待处理货物等待处理,不得随意动用,并要通知存货单位,按存货单位提出的办法处理。
(6)凡数量差异在允许的磅差以内,仓库可按应收数人账;若超过磅差范围,应查对核实,做好验收记录,并提出意见,送存货单位再行处理。该批货物在做出结案前,不准随意动用,待结案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7)当规格、品质、包装不符合要求或发生错发时,应先将合格品验收,再将不合格品或错发部分分开并进行查对,核实后将不合格情况向收货人说明,并将货物置于不合格品隔离区域,做相应的标记。
(8)进口货物在订货合同上均规定索赔期限。有问题必须在索赔期限内申报商检局检验出证,并提供验收报告及对外贸易合同和国外发货单、运输单据或提单、装箱单、磅码单、检验标准等单证资料,以供商检局审核复验。
(9)对于需要对外索赔的货物,未经商检局检验出证的,或经检验提出退货或换货的,出证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好货物原包装,以供商检局复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物入库验收
仓库是怎么产品验收与入库?
仓库产品验收与入库
一、验收过程
1、商品验收
商品验收主要应做好三方面工作:
1)对单验收
对单验收,是指仓库保管员对照进货通知单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等依次逐项检查商品,注意有无单货不符或漏发、错发的现象。
2)数量验收
一般是原件点整数、散件点细数、贵重商品逐一仔细检对。
3)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是指保管员通过感官或简单仪器检查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价格,如外观是否完整无损、零部件是否齐全无缺、食品是否变质过期、易碎商品是否破裂损伤。
2、填制“商品入库验收单”
仓库保管员按表式规定填写“商品入库验收单”。已有合同管理员(采购员)填制过进货凭证,就可借用该凭证工作验收单,不必另行填制。如果单货不符,则要填写溢短残损查询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对签字后,作为今后与供货方、运输方交涉的凭证。
3、记载商品存货账
商品验收结束后,保管员根据验收凭证,记载保管商品存货账。仓库用的保管存货账可同市场上现售的“商品明细分类账”。有些仓库控制数量、不计算金额,还可用具有数量收、发、存的三类账页。
二、商品入库
1、商品入库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例如安排货位(要按消防局的防火标准)、准备苫垫用品、半年搬运工具、检验度量衡器具,组织好收货人力等,还要准备好商品标签。
2、单据流转
1)商场保管员在验收商品时,如发现商品残损、变质、串号、短少等情况,必须有证明人签章,填写“查询单”一式五联交查询员。
2)商场查询员收到查询单应到现场了解情况。如果符合查询标准,即加盖查询专用章,将存根联留底备查,保管联送保管员,会计联交营业柜,答复联、发货方联寄供货单位。
3)商场保管员收到查询单,将保管联留存。
4)商场核算员汇总后交会计部。
5)商场会计部收到后记账并留存。
6)供货单位答复补回商品时,查询员应通知保管员,用红字填写前面三联并加盖“商品收讫章”,单据仍按上列程序流转。如果供货方补充货款则由会计通知查询员,注销原查询,并将结算单据交商品柜、核算员、会计部逐级冲收。
入库验收包括哪两方面的验收?
验收工作是一项技术要求高、组织严密的工作,关系到整个仓储业务能否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严格、经济。
验收作业的程序为:验收准备、核对凭证、实物检验。
1.验收准备
仓库接到到货通知后,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和批量提前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准备。安排好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用料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数量验收的装卸与搬运人员。
(2)资料准备。收集并熟悉待验物品的有关文件,例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3)器具准备。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例如衡器、量具等,并校验准确。
(4)货位准备。针对到库物品的性质、特点和数量,确定物品的存放地点和保管方法,其中要为可能出现的不合格物品预留存放地点。
(5)设备准备。大批量物品的数量验收,必须要有装卸与搬运机械的配合,应做好设备的申请调用。
此外,对于有些特殊物品的验收,例如毒害品、腐蚀品、放射品等,还要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品,计算和准备堆码、苫垫材料,对进口物品或存货单位指定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应通知有关检验部门会同验收。
2.核对凭证
入库物品必须具备下列凭证:
(1)业务主管部门或货主提供的入库通知单和订货合同副本,是仓库接收物品的凭证。
(2)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3)物品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若物品在人库前发现残损情况的,还要有承运部门提供的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作为向责任方交涉的依据。
3.实物检验
实物检验就是根据入库单和有关技术资料对实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一般情况下,或者合同没有约定检验事项时,仓库仅对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而可以直观可见可辨的外观质量情况进行检验。但是在进行分拣、配装作业的仓库里,通常需要检验物品的品质和状态。
数量检验是保证物品数量准确的重要步骤。按物品性质和包装情况,数量检验主要有计件、检斤、检尺求积等形式。在进行数量验收时,必须与供货方采用相同的计量方法。采取何种方法计量要在验收记录中做出记载,出库时也按同样的方法计量,避免出现误差。
按件数供货或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物品,做数量验收时要清点件数。一般情况下,计件物品应全部逐一点清。对于固定件数包装的小件物品,如果包装完好,打开包装则不利于以后进行保管,所以通常情况下,国内物品只检查外包装,不拆包检查,而进L]物品则按合同或惯例办理。
按重量供货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物品,做数量验收时有的采用检斤称量的方法,有的则采用理论换算的方法。按理论换算重量的物品,先要通过检尺,例如金属材料中的板材、型材等,然后,按规定的换算方法换算成重量验收。对于进口物品,原则上应全部检斤,但如果订货合同规定按理论换算重量交货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按体积供货或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物品,做数量验收时要先检尺,后求积。例如木材、竹材、砂石等。
在做数量验收之前,还应根据物品来源、包装好坏或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对到库物品是采取抽验还是全验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数量检验应全验,即按件数全部进行点数;按重量供货的应全部检斤,按理论重量供货的应全部检尺,然后换算为重量,以实际检验结果的数量为实收数。对于大批量、同包装、同规格、较难损坏的物品,质量较高、可信赖的,可以采用抽验的方式检验。
4.货物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在物品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物品数量或质量有问题,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数量和质量问题有可能发生在各个流通环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问题进行处理,有利于分清各方的责任,并促使有关责任部门吸取教训,改进今后的工作。
(1)凡属承运部门造成的货物数量短缺、外观破损等,应凭接运时索取的货运记录,向承运部门索赔。
(2)如发生到货与订单、入库通知单或采购合同不相符的,尽管运输单据上已标明本库为收货人的货物,仓库原则上也应拒收,或者同有关业务部门沟通后,将货物置于待处理区域,并做相应的标记。
(3)凡必要的证件不齐全的,应将货物置于待处理区域,并做相应的标记,待证件到齐后再进行验收。
(4)凡有关证件已到库,但在规定时间内货物尚未到库的,应及时向存货单位反映,以便查询处理。
(5)供货单位提供的质保书与存货单位的进库单、合同不符的,做待处理货物等待处理,不得随意动用,并要通知存货单位,按存货单位提出的办法处理。
(6)凡数量差异在允许的磅差以内,仓库可按应收数人账;若超过磅差范围,应查对核实,做好验收记录,并提出意见,送存货单位再行处理。该批货物在做出结案前,不准随意动用,待结案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7)当规格、品质、包装不符合要求或发生错发时,应先将合格品验收,再将不合格品或错发部分分开并进行查对,核实后将不合格情况向收货人说明,并将货物置于不合格品隔离区域,做相应的标记。对于错发货物,应将货物置予待处理区域,并做相应的标记。并应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或货主,以便尽快处理。
(8)进口货物在订货合同上均规定索赔期限。有问题必须在索赔期限内申报商检局检验出证,并提供验收报告及对外贸易合同和国外发货单、运输单据或提单、装箱单、磅码单、检验标准等单证资料,以供商检局审核复验。若缺少必要的单证技术资料,应分别向有关外贸公司和外运公司索取,以便商检局复验出证和向外办理索赔手续。
(9)对于需要对外索赔的货物,未经商检局检验出证的,或经检验提出退货或换货的,出证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好货物原包装,以供商检局复验。
食品仓库货物入库验收程序。??????
大型物流仓储企业都需要入库验收这一流程环节
[物资验收]
物资验收:是核对验收凭证、对物资实体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的技术活动的总称。是确保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物资验收的必要性:由于入库物资的来源复杂、运输条件上存在差异,包装质量不等,致使物资在供货时及供货途中会产生种种复杂变化并对其数量和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为确保入库物资在数量上的准确与质量上的完好,所以,必须对入库物资进行认真,细致的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的意义:
(1)
为物资的保管和最终出库投入使用打下基础。因为只有在入库验收时,将物资的实际状况彻底检验清楚,才能剃除残次不合格品;才能为以后的保管保养措施提供依据;才能在最终出库时为用户提供数量准、质量好的物资。因此,任何粗枝大叶、麻痹疏忽、不负责任,都会给以后的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混乱和损失;
(2)
对物资的质量生产起监督和促进作用。
验收工作实际是对物资产品质量、包装和运输等情况的一次全面考核,验收中所发现的产品质量等一系列问题的反映,都会对有关部门的质量管理起一定的推动作用。
(3)
验收记录是仓库提出拒收、退货、索赔的依据。如果物资入库时未进行严格的验收,或没有做出正确的验收记录,而在保管中或发货时才发现问题,定会给工作造成极大被动,甚至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进口物资还会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和损失。
物资验收的基本要求:
(1)
严肃:物资的验收,关系到国家财产的安全,尤其是进口物资的验收,还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和声誉,因此,验收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制度、规定、标准和手续,认真进行检验,并对所验物资负全部责任;
(2)
准确:对入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验收,必须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掺入自已的主观偏见和臆断。要如实反映物资当时的实际情况并真实、准确地加以记录;
(3)
及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验收工作、提出验收结果,以保证物资尽快入库、及时供应,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有关纠纷。
验收作业程序:包括验收准备、核对证件、检验实物、登账建卡等。
(1)
验收准备。包括:
①对待验物资的产地、特点、规格、数量、计量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②确定存放地点,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与生产部门配合准备好验收作业的机械、设备及人力;
③进口物资或委托方指定需要质量检验的,应提前通知有关检验部门会同验收;
④准备好全部验收凭证和资料。
(2)
核对证件。包括物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或磅码单、检尺单、发货明细表;运输单位提供的运单,入库前或在运输途中发生残损等情况,还需有普通或商务记录。
核对证件就是将上述证件加以整理、分类并在实物检验过程中与实物对照、核实。
(3)
检验实物。包括数量检验、质量检验:
①数量检验。根据供货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过磅、或检尺换算,以准确的测定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它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
②质量检验:仓库一般只作物资的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的检验。进口物资或国内产品需要进行物理、化学、机械性能等内在质量检验时,应请专业检验部门进行化验和测定,并做出记录。
(4)
登账建卡。即物资入库。根据物资实物检验的结果,建立物资保管账、在物资垛位上挂上货卡(料牌)、并按一物一档的原则建立物资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提供全部资料;运输单位的凭证及记录、验收记录、磅码单、出库凭证等。至此,物资验收入库工作结束,物资进入保管待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