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交违约金哪个部门来处罚
合同违约应该找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双方也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1、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2、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
和解与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己解决争议的方式,它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的某个阶段进行,它的优点是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又不伤双方当事人的和气,缺点是和解与调解的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任意一方不自愿执行则归于失败。
3、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当事人双方有义务执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是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
4、也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当然在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时,法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释明,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提出相应的主张。
2、当事人提出合同违约金或者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可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新的协议法院可以参照同类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无法确定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但是违约金本身一般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非违约方在诉讼中无需证明损害事实,对于因违约所造正的实际损失应当由请求减少违约金的违约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证明的责任。在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在决定减少的具体幅度时,要将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同时还应当考虑债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比如寻找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信赖该合同依约履行而签订了连环合同、当害人之间的交涉能力是否平等、是否使用了格式合同条款以及债务人是够属于故意违约等。
综上所述,如果违法双方的合同的约定,违约的一方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我们要注意违约金的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开发商违约找哪个部门投诉?
开发商违约找找房管局投诉。按照合同约定,商品房工程质量必须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并取得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给购房者。所以房屋的交付日期应按照取得交付使用证开始计算,如购买人对房屋质量有疑问,可以申请质量检测部门检测。
一、开发商违约找哪个部门投诉?
开发商违约找找房管局投诉。按照合同约定,商品房工程质量必须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并取得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给购房者。所以房屋的交付日期应按照取得交付使用证开始计算,如购买人对房屋质量有疑问,可以申请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确实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以字为据,确实无法解决的,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不能解决就只能通过法院。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超过时间不交房,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按照购房者的申请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
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因延期交房在外租房子的租金可向开发商索赔。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护权益
支招一:维权前先弄清逾期原因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在楼市交易中较为常见。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不可抗力的因素;开发商实力不足;建筑方和开发商有资金纠纷,施工中止导致;因市政配套无法到位,楼盘小区配套无法如期完成;业主在收房前发现楼盘有各种问题而拒绝收房;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开发商的楼盘还未经过有关验收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等等。因此在维权前一定要了解逾期交房的原因。
一般对于开发商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逾期交房,并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非因为开发的责任导致的逾期交房,例如:自然灾害、政府一些政策的调整、法律的变更、买房人自己的原因等,开发商的责任可相应地减轻或免除。
支招二:可按合同约定索赔或退房
在了解了逾期交房的原因后,购房者还需要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逾期交房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对逾期交房有相应的时间和违约金的约定。例如,在逾期不超过一定的天数,出卖人需要按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按照违约条款来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逾期交房不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的,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索要相应的违约金,而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时间的,购房者可有权要求退房。
对于购房时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者来说,如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时间的也可审请解除合同,如开发商不同意可到法院诉讼。
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
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也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支招三:购房时注意规避期房风险
由于价格优惠、可挑选满意的楼层、地理位置等,多数购房者买房时都会选择购买期房。但与现房相比,期房又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例如:逾期交房、规划变更等。我提醒购房者,由于一些开发商实力不强、信誉不好,从而造成逾期交房或房子质量差的现象不断发生。因此,购房者在买期房时一定要注意规避风险,首先要选好开发商,选择品牌和诚信度较高的五证齐全的楼盘。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因为,在期房交易中购房者是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一旦交钱之后一切的主动权都会转移到开发商一边。若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问题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方式来保障利益的话,购房者就很容易成为受害者。我建议,在逾期违约责任问题上不仅要明确规定责任的承担主体,还要设置有威慑力的违约赔款额度和具体的赔款时间,这样才能起到约束效果。
我国目前的房屋实行的都是预售,公民在购买房屋之后,开发商必须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交房,若是开放商存在延期交房等情形,该购买房屋的主体,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举报,只要经过相关机构核实,其确定存在延期的行为,那么会被判处罚金等。
公司不退押金向什么部门投诉
公司押员工押金不退,投诉方式如下:
1、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押金退还给本人
3、可以拨打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监察保障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的优点如下: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5、公司形态完全脱离个人色彩,是资本的永久性联合,股东的个人生存安危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若要求赔偿应找什么部门
在职场中,职工与用人单位难免不产生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处理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与管辖,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咨询?
在职场中,职工与用人单位难免不产生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处理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与管辖,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咨询?
一、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咨询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设立及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三)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纠纷后,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纠纷。
(一)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必须先仲裁吗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必须先仲裁,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咨询的相关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纠纷时,可以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应向哪级部门举报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严格的规定,此时只能采取书面的形式,另外单位必须要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1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那一般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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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分析了上文之后,大家应该也知道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了吧,此时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且如果单位出现了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也是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的,但双倍工资的支付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
企业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
拖欠货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民法典》(生效)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1、拖欠货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
2、《民法典》(生效)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拖欠贷款的解决方法
1、应收货款的处理方法
(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取货款,或电话追讨;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讨,不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给予客户一个正确的观念:我们对所有货款都是非常严肃的,是不能够容忍被拖欠的;
(6)服务精神: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7)技巧训练:追讨货款是需要技巧的,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2、已被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货款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货款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货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货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催收欠款律师函,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货款;
(8)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对于拖欠货款找哪个部门解决的解答是可以先私下协商解决,若果协商不成的,最好的解决途径是到法院起诉解决。若是以民事诉讼为解决拖欠贷款的途径的话,借贷人需要事先准备好贷款人的借贷证明文件并作为原告依法起诉被告。
合同不履行找谁来处理
法律主观:
合同不履行找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来处理。当事人如果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