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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去世还有担保义务吗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去世还有担保义务吗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担保人死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以下职责: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是什么

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已死亡,担保人要还贷款吗?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

1、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①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款机构一般会向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

②,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担保人死亡还可以起诉吗

法律主观:

有的,同借款合同一样,保证合同也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保证人死亡后,合同效力应该不终止。担保人死亡之后,如果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之前所设立的担保已经在实质上失去效力了,但是如果留有遗产,则担保还是有效的,其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担保人死亡担保责任能免掉吗?

法律主观:

有的,同 借款合同 一样, 保证合同 也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保 证人 死亡后,合同效力应该不终止。 担保人 死亡之后,如果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之前所设立的担保已经在实质上失去效力了,但是如果留有遗产,则担保还是有效的,其 继承人 应在其 继承 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担保人去世怎么处理

1. 担保人 的 继承人 ,在 继承 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 债务 的义务。 2.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需要 债权人 向法院对 债务人 申请 强制执行 无法实现债权后,可以向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追偿。 3.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或继承人)追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是什么担保的,那么就是连带担保。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还应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为:如果担保人由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担保人死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该债务的担保责任应由担保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作为其清偿债务能力的财产即成为遗产;被其继承人所继承,因此担保人的继承人应当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超出继承的遗产部分,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是,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死了咋办

众所周知,除了信用卡和少数优秀客户,大部分人向银行贷款都需要安全措施。最常见的担保措施是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作为担保人,如果主贷款人死了,我们会怎么样?

现实中,很多银行业务为了尽可能降低风险,一般会要求各种附加担保或追加担保。

比如张三从银行贷款100万,以自己的财产抵押,加上李四提供个人担保;那么,张三意外死亡,银行一般会处置第一担保措施,即抵押物;只有当抵押财产的拍卖价格不足以覆盖全部敞口时,才会向追加担保人或追加担保进行追索(如抵押财产拍卖80万元,向李四主张差额20万元)。

所以,贷款人去世后,不必过于担心。即使天下账户资金充足,直接从账户扣款的资金也足以偿还贷款,不需要处置抵押物(当然这种事件发生的概率极低)。

当然,如果贷款人只担保这笔贷款,此时的处置会分为两种情况:

一般担保:如果你提供一般担保,那么责任很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履行;贷款人死亡,显然不能履行义务,但贷款人一般会留下遗产。正常情况下,债务人的贷款处理完毕后,剩余余额由一般担保人承担。

连带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范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赔偿;如果你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那么银行可以直接向你追索。赔偿后,你可以清理贷款人的遗产,以弥补你的赔偿金额。

另外,还要看这个贷款是多人担保还是个人担保。如果是多人担保,合同有约定担保比例的,按照约定的担保比例偿还;合同未约定担保比例的,均分;假设你是这笔生意的唯一担保人,那么所有的责任就由你一个人承担。

对外担保不是开玩笑,是有法律义务的。一旦签订,在贷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你需要承担责任;现实中,如果不是至亲(父母老婆孩子),不要轻易担保。否则一旦贷款不良,后果会很严重。

相关问答:担保人可以担保几个担保人可以担保多少个,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只要能够承担保证责任,可以为多个债务人提供担保。【拓展资料】一、贷款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在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2.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诉讼,以求获得偿还。5.条件不同,担保人、保证人的条件不同。6.时效不同,担保人的责任时效为还款日届满的6个月,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人就要看是否约定保证范围,如果未作明确约定,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在还款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协议中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类似内容,保证期间则为债务履约期满之日起的两年。二、保证与担保是怎样的关系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3.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如果当事人被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与物的担任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4.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此时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对保证人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贷款担保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 担保人死亡 后的责任为:如果担保人由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 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替人担保,贷款人死了,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时,该怎么办

一、替人担保,贷款人死了,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时,该怎么办

咳,无力偿还,干嘛还给人做贷款担保啊,别说无能力偿还了,就是有能力偿还也不能随便的给你担保呀!

二、担保人去世了,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没有借条?

担保人去世了,借款人也需要按时还钱。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的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到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会申请强制执行;

3、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备注: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

三、担保人去世了,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没有借条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出借人偿还借款。

人民受理后,会开庭审理查明案件的事实以及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四、担保人去世了,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没有借条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出借人偿还借款。

人民受理后,会以及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

请问一下关于作担保借款人死了怎么办

借款人死了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则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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