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
法律主观:
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贷款的利息和违约金能同时主张吗?
利息和违约金能同时主张的。但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利息和违约金两项相加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利息和违约金可以一起请求吗
利息和违约金可以一起请求。
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如果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是要对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这是可以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利息和违约金一起请求的条件具体如下:
1、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赋予出借方的权利;
2、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双方就未来对方可能违约而作出的对自己有救济效果的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无论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实际损失,都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的作用在于督促双方及时、合理地履行合同义务,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
综上所述,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如果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是要对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这是可以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合同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同时主张吗
借款合同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同时主张,但具有一定的限制。构成借款合同违约的,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不能补偿逾期还款产生的损失时,出借人可以依法主张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法律分析:可以同时主张。既有违约金又有逾期利息的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因为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之间并不冲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欠款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同时支持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约定,但是不能同时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和利息能同时主张吗
违约金和利息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是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关于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1、违约金和利息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是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如何约定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
1、约定违约金的方式:
(1)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可约定违约金的限额
(1)对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对违约金限额有约定,例如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这样可以避免违约金无限制的累计计算,弥补被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
(2)需要注意的是,责任限额的约定通常仅仅是一个上限,违约方具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具体确定。
虽然很多时候,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都是择一而行的,但实际上法律中也是允许一并主张,由此可见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也是可以共存。不过也要注意,若是在同时主张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时候,累计是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否则的话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张那一项。
既有违约金又有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吗?
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要求同时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诉求能够得到支持。违约金的规定强调了违约金的补偿性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这符合民法中的损失补偿原则。逾期利息虽然具有惩罚的性质,但其本质上是借款合同产生的孳息,所以利息和违约金的规定并无冲突,约定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在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出借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应向出借人支付除逾期利息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二者相加远超过受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变成了实质上的高利贷。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若出借人一并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折算下来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对于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违约金和利息能否一起请求的法律规定
违约金可以同时索赔。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一规定表明,法律支持贷款人向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的借款人请求利息。同时,《民法典》第585条还有一条规定,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这也就是所谓的违约金条款,是指双方事先约定,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要求违约金。这两个条款都表示过错方要向无过错方支付一定的款项,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有矛盾吗?两者可以同时应用吗?
首先,逾期利息应认为是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是逾期偿还本金期间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贷款人的合理补偿。不管借款人和贷款人事先是否有约定,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本金,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赋予贷款人的权利。
其次,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是双方就对方未来可能的违约行为对自己产生救济作用的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不管是否有金钱上的实际损失。违约金的作用是促使双方及时合理地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保障。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有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数额可以等于或者高于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由此可见,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是不同的,在适用上并不冲突。借款人与贷款人事先没有约定,事后借款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双方事先约定分别适用逾期利息或违约金的,贷款人可按约定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或违约金;双方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贷款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只要两者之和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违约金和利息能否一起请求的法律规定
利息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该规定表明法律支持出借人向借款人要求没有按约返还借款的利息请求。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又有一个条款,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也就是所谓的违约金条款,指的是双方事先约定,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要求偿付违约金。这两个条款都表明过错一方应向无过错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我们需要弄明白的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是否矛盾?两者能否同时适用?
首先,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赋予出借方的权利。
其次,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双方就未来对方可能违约而作出的对自己有救济效果的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无论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实际损失,都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的作用在于督促双方及时、合理地履行合同义务,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如果存在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数额可以和实际损失相当,也可以高于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由此看出,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都不同,两者的适用也不存在矛盾冲突。借贷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事后借款方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方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借贷双方事先约定单独适用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的,出借方可按约定向借款方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借贷双方即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方可同时就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进行主张,只要两者之和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