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借款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 的法律特征是:一、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二、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三、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四、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是否是有偿合同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借款合同 ,是有偿(有息或附加利益)或无偿,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就有效。可以是有偿(有息)的,也可以是无偿(息)的,法律是不限制的。

借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借款合同特点

借款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借贷双方在订立合同下约定的民事债务债权,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借款合同的特点有,诺成合同,双务有偿合同,要式合同等。

一、借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借款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二、借款合同特点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订立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提醒您,订立借款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看清合同内容,签订合同时,借款人要看清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借款时间金额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地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内容无误后再签字。

2.出借人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签订合同前初见人,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做充分了解,以保障款项能顺利回收,从而减少损失。

3.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息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可有偿可无偿合同

法律分析:保管、委托、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既是有偿合同,又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保管、委托、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了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了有偿委托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归责原则。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了自然人的借款可似是无偿的,而银行贷款是有偿的。

综上所述,保管、委托、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扩展资料: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hlawzx.com/laws/1456.html
相关推荐

王熙 律师

主任律师

立即咨询
Lomu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文章

393

收藏

524

人气

1941

粉丝

72

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疫情期间的租赁纠纷!案结事了、往事随风、云开疫散、一切向好!

王熙 律师

2023/4/23 21:43:43

立即咨询

身份证被冒用了,可以起诉公司和股东要求确认不是股东

王熙 律师

2022/12/8 16:57:31

立即咨询

被认可的快乐💐💐💐

王熙 律师

2023/9/20 12:18:45

立即咨询

不只赠送锦旗,还想着律师费的事儿,为靠谱当事人点👍👍🏻👍🏻

王熙 律师

2023/9/7 19:09:43

立即咨询

对方公司两次更改名称,我方律师利用财产保全、克服万难,成功收回货款!委托人还主动把朋友借款纠纷交给我们处理,这是对天用律所最大的信任和支持!要账路漫漫,有专业律师帮助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王熙 律师

2022/11/21 16:45:58

立即咨询

为什么要找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 1、懂工程的未必懂法律,懂法律的未必懂工程。 2、即便懂法律的工程律师,所懂的也多为工程方面法律,能将其他实体法和程序法融汇贯通的很少。 3、工程案件涉及的证据和事实需要较强的梳理和整体把握能力,而这需要长时间的实务积累,但多数律师没有这样的锻炼机会。 4、建筑工程的案子动不动纠纷的根源产生于十几年前,二十几年前,很多东西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或者当事人自己也忘了,两方很容易陷入罗生门,都认为自己是对的。但证据很多要不缺失了,要不根本就错过了取证的最佳时机,这就具备律师有很丰富的此类诉讼经验,.做建设工程律师,不仅要知晓法律,还要涉猎工程相关知识、相关名词,否则你很难理解所谓的证据。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才能类推证据提供给法官。实在不是外行律师能够提高胜率的官司。

王熙 律师

2022/9/2 17:09:28

立即咨询

认可能创造更多力量💐

王熙 律师

2023/8/23 15:56:23

立即咨询

技术驱动法律,互联网+门店 “云律所”模式

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咨询我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