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辞职如果是因为单位有不支付或迟延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社保、不提供劳动需要的最基本保护的情形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关于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辞职如果是因为单位有不支付或迟延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社保、不提供劳动需要的最基本保护的情形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提出离职有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职工主动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若员工主动辞职满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1)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两种情形:
a、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在合同解除中,当用人单位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离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辞职信: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的书面文件,应详细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日期等信息;
2、公司离职申请表:公司通常会提供一份离职申请表,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
3、工作交接清单: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文档等清单列出,交给接替自己工作的同事或领导;
4、最后一份工资单:离职时应领取最后一份工资单,以核对自己的工资和离职补偿等;
5、公司物品归还清单:将公司提供的物品(如电脑、手机、钥匙等)归还,并列出清单,交由领导签字确认;
6、公司证明信:如果需要向其他单位或机构证明自己在公司的工作经历,可以向公司申请一份证明信。
签合同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合同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合同文本、公司章、法人章、合同章、签字笔等。
综上所述,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依法辞职后,单位必须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金的转移手续,否则劳动未提前30天辞职要赔公司钱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但是单位为你提供了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及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条款的除外。劳动者依法辞职后,单位必须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金的转移手续,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二、个人提出离职有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主动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主观: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员工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动离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