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担保合同有哪些法律法规
反担保合同的规定有,如果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而设立反担保的,应当订立反担保合同;以及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则反担保合同一般也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个人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个人反担保合同内容包括、担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反担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反担保合同怎么写
法律分析:1、写清楚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形式;2、明确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若合同对反担保人的责任方式没有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清晰的,那么反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要比一般担保的责任大;3、明确约定债务履行时间,也就是反担保人对本担保人还债的时间;4、反担保的范围,即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反担保人是对本金、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合同怎么写
法律主观:
反担保合同本质上也是担保,草拟时注意以下几点:
1、反担保合同要写清楚担保的形式是保证、抵押还是质押。
2、明确反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方式,如果合同对反担保人的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要比一般担保的责任大。
3、明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即反担保人应当对本担保人偿还债务的期限。
4、反担保的范围,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反担保人是对本金、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范围不明确的或没有约定,推定反担保人对前述全部内容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