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的那些“不可抗力”到底指什么内容?
东莞买房〉相信有不少人在购房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意到条款上面写着“不可抗力”的字眼,很多人都会觉得疑惑,这个条款里的不可抗力到底指代这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来说不可抗力条款其实是一种免责条款。通常指代的是签订合同的期间发生了意味,且不是因为人为所造成的的过失或疏忽,而是因为发生了无法预见预防以及避免和无法控制的特殊类型的事件,以致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情况,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要求推迟合同的履行或者是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等等内容。
一、常见的不可抗力究竟包括以下的这几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封锁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二、在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易时,合同中一般情况下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内容:
1、不可抗力的具体内容;
2、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的期限以及方式;
3、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具体内容:
①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解除合同。
②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的方式。
③凡是出现了因为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事故,当事人已尽全力补救但仍无法避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是可不负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包括哪些内容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不可抗力属于合同的免责情形,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并不当然都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而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给债务人造成的困难程度来分别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关系,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如下方面:
(1)自然灾害:例如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为:例如征收、征用、战争等;
(3)公众行为:例如罢.工、骚.乱、游行等。
拓展资料
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关系,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何签订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具体来说,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一般均予以承认。但对于构成不可抗力的社会事件的范围,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不可抗力是客观情况,不在我们的控制内。法律有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责。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可抗力如何约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的资料,供大家阅读了解。
一、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一般应规定有以下内容: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具体来说,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一般均予以承认;但对于构成不可抗力的社会事件的范围,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实践中,主要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哪些社会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
《民法典》(生效)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民法典》仅规定要“及时”通知,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具体的期限。
3、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证明机构
4、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不一定导致当事人被全部免除责任;是否应当被全部免除,应依具体情况确定。在许多情况下,不可抗力的发生,只是暂时阻止合同的履行,而并不是导致合同完全、永远地不能履行,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确实不如采取维持合同效力并延期履行的方式更有利于维持合同的严肃性,并充分实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而免责具有如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
(2)在迟延履行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不得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二、不可抗力具备要件
1、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
(1)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
(2)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2、不可控制的客观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不可抗力因为具有不可控制和偶然性,社会和自然界会发生的事件。没有谁能完全的确定范围。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就需要我们对于不可抗力范围作出约定。具体合同撰写,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