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还能要违约金吗
法律主观:
一、 合同解除 还能要违约金吗
合同解除后可以主张违约金。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所以合同解除后仍可以主张违约金。
二、守约方能要求违约金吗
因违约致合同被解除仍要支付违约金
在实践中,当合同被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都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了,因而,很多人认为合同违约金条款,也当然是无效了,违约方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了。
甚至有些人,还能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而违约金就属于尚未履行的条款,在合同解除后,同样就应该终止履行,违约方不需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了。
但事实上,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法典》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不能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违约金条款是相对独立于合同的条款,并不会单纯因为合同无效而无效的。其是当事人为 合同效力 消灭后如何处理相关事宜而事先约定具有相对独立效力的条款,它不因合同效力的终止或被否认而失去效力,否则这种约定将变得毫无意义。
因此,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守约方仍可以让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没有约定进行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金么
法律分析: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金。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违约金条款就属于此类条款,所以即使合同解除,解除权人还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解除合同后还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解除仍然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
因为合同中设置的违约金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合同的效力消灭后,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不因合同效力的消灭而失去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解除合同能否主张违约金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只要违约金条款可以适用于相应的违约行为,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违约解除后“赔偿损失”的目的并非使合同恢复至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而在于填补守约方因相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因而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理应并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